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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摩托被他人强行骑走肇事被判赔偿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9日07:46 南京晨报
晨报讯 张小军到饭店吃饭,顺便就把摩托车停在了门口,其中一个小疏忽却酿成了惨重的后果。修理店内借车骑 2006年底,张青福的摩托车坏了,于是便把车子推到了附近的摩托车修理店修理。张青福前脚刚离开修理店,其儿子张小军后脚就迈进了修理店。张小军对着修车老板说:“师傅,我要出去吃饭,你看能不能把车子借给我骑一下,反正这是我爸的车子。”修车老板勉强同意了下来。张小军骑着摩托车直朝学校对面的小饭店驶去。下车后,张小军顾不得拔钥匙便钻进了小饭店。 同学偷骑车撞人 张小军吃饭时正值中午放学,他碰巧遇见了同学欧顺然,于是相约一起就餐。欧顺然吃饭比较快,先走出门外,看到张小军摩托车上的钥匙没有拔,欧顺然便提出想开车去兜兜风。不顾同学的劝阻,欧顺然跨上车子扬长而去。当行至交叉路口左转弯时,摩托车与本校同学张禹贵骑的自行车撞个正着,路边的水果摊也被撞得七零八落。 张禹贵被撞得很严重,左耳中度听觉障碍,右耳重度听觉障碍,伤残等级为八级。颅脑损伤所致轻度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伤残等级为九级。交警认定欧顺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张禹贵无责任。 忘记拔钥匙要担责 日前,张禹贵将欧顺然母子以及张小军父子一起告上了溧水县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小军作为当时车辆的管理人或控制人,对自己所管理或控制的车辆即无牌号摩托车未尽到完全的注意或管理义务,依法理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为欧顺然及其母亲赔偿张禹贵各项损失合计134050.91元。张小军、张青福负连带赔偿责任。(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作者:姚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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