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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强奸幼女并刺伤其双眼被枪决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6日08:16 新京报
据新华社电 在吉林省轰动一时的徐歧彪伤害、强奸幼女案,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徐歧彪死刑。徐歧彪3月25日上午被执行枪决。 徐歧彪1967年11月生于吉林省九台市沐石河镇于家村,曾犯故意伤害罪于1992年7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2004年3月经减刑后释放。2007年5月10日11时许,徐歧彪骑着摩托车、戴着墨镜,将放学回家的沐石河镇椴树村小学9岁的女学生冯某拐走,载着她来到20多公里外的山区,用塑料袋拧成的绳子将小女孩捆绑后,将手套塞进孩子嘴里,残忍地将她强奸。怕事后被女孩认出,徐歧彪用卡簧刀戳伤了孩子的双眼。案发后,九台市和长春市公安局600余名民警先后投入侦破工作,经过100多个小时的昼夜奋战,徐歧彪落入法网。 后来,冯某被送到北京治疗,经全力救治左眼视力仅恢复到有光感的程度,视力仅为0.12,不能矫正,右眼失明。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四级伤残。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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