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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案内鬼案发后反因保护公司财产获奖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8日01:07 信息时报
抢劫案内鬼案发后反因保护公司财产获奖万元
社会1 “劫案内鬼”王某与检察官——张洁敏(右一)在法庭上斗智。通讯员 供图

  深圳书城260万元被劫案宣判,上演“苦肉计”获奖万元的收款员被判5年

  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孟广军) 劫匪怎么就知道两个纸箱装的是钱而不是书?抢劫时一名劫匪竟还有闲心打电话?在对一起发生在深圳书城的抢劫案展开侦查时,检察官发现该案大有玄机。

  经过调查,原来公司的收款人王某竟是“内鬼”在扮演“苦肉计”,在案发前通过自己的姐夫电话通知劫匪。而且,案发后他还因为“保护公司财产有功”被公司奖励了一万元。日前法院判决黄某、曾某、王某有期徒刑10年、8年、5年。

  书城内260万现金被劫

  2007年3月,深圳市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抢劫案。案情显示,2006年12月,犯罪嫌疑人曾某伙同庄某、温某在金山大厦书城地下停车场实施抢劫,抢得公司准备收取的两箱货款共260余万元人民币,曾某被当场抓获,两名同案人逃跑。

  事发后,收款人王某因为“保护公司财产有功”受到公司嘉奖、被公司奖励了一万元。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是广东省检察机关的“十佳公诉人”——张洁敏,她在审查完全部案卷材料产生了两个疑惑:“被害人当时扛着两个密封好的纸箱,而在书城,这样的纸箱很可能被认为装的是书,嫌疑人难道能“透视”出其中有现金?再说,一次随机的抢劫,怎么恰巧就能抢到数额如此大的现金呢?”

  劫匪作案时给谁打电话?

  带着疑惑,检察官们提审了曾某,要求曾某详细供述参与抢劫的经过。就在曾某自己都认为“莫名其妙”抢到巨款的供述中,张洁敏注意到一个细节,曾某供述说:“到达书城动手作案前,庄某和别人打了电话,还发了短信。”“作案之前这么紧张的时间,嫌疑人会和谁打电话?”随即,张洁敏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要求侦查机关再次讯问曾某并提取庄某等人的通话清单,查清本案是否有其他犯罪嫌疑人。

  一叠通话清单被移送到检察机关,经过细心对比,果然发现,在逃的庄某与一名手机号码尾数是“001”的人员联系过,而“001”又和本案的被害人之一王某同时保持联系。案发时,犯罪嫌疑人、“被害人”通过“001”人员形成三方通话、有短信联系多次。

  收款人发短信引来“劫匪”

  经过侦查,使用手机号码尾数为“001”人员浮出水面,他就是在逃的庄某的姐夫黄某,黄某与“被害人”王某被带至侦查机关调查,铁证面前,两人很快承认了伙同庄某等人,里应外合实施抢劫货款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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