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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做剖腹产手术割断女婴手指遭索赔5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30日02:52 今日早报

  早报讯 3月17日晚上8点左右,贵州籍产妇王秀华在温州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剖腹产下一女婴。第二天,在护士抱着女婴洗澡时,孩子父亲发现,孩子左手食指尖断了指甲盖大小一截。

  孩子父亲陈荣庆认为,这是医生手术时误伤了女儿,遂向院方索赔50万元,遭拒。

  女婴左手食指被割断

  昨天,记者在医院看到,出生10多天的女婴左手食指包着厚厚的纱布。揭开纱布,手指第一节处留有明显的缝针痕迹。

  虽然医院已通知可以出院,但王秀华家人不同意,他们表示一定要讨个说法。女婴的父亲陈荣庆说,3月17日晚,他忙着照顾妻子,没细看女儿。女儿不停啼哭,夫妻俩以为孩子饿了,给她喂了几次奶。

  第二天上午9点多,护士抱女儿去洗澡,他跟着来到洗漱室才发现,女儿左手食指第一节断开了,仅靠一层皮连着,伤口还有斑斑血迹。

  陈荣庆和护士马上找到医生,赶紧抱着孩子到骨外科做了缝合手术。

  王秀华的弟弟王东旭说:“孩子那么小,就受了这样的伤,难保将来不会落下后遗症,我们认为医院一定要负责。”

  医院认为是“抢救误伤”

  昨天晚上,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章华真告诉记者,当时孩子可能有生命危险,为了挽救生命,医生采取了一些不得已的措施,才发生了意外。

  “主刀医生说,当时注意力都放在抢救孩子上了,没有注意细节,才造成误伤,希望产妇家属能理解。我们也认为,医生应该将抢救生命放在第一位,我们确实已经尽力。”

  陈荣庆对院方的解释并不认同:“当天晚上7点30分左右,我老婆就进了产房。大约1个小时后,医生说自然分娩有一定危险,要剖腹产,我签了字。根本没出现什么危险情况,医院为何说是‘抢救’?”陈荣庆说。

  王东旭说,就算当时孩子有危险,抢救完了,为什么没有发现孩子受伤,也没有告诉产妇家属?

  女婴家属提出50万赔偿遭拒

  陈荣庆说,事情发生后,医院曾向他征求意见。他和亲友商量后,决定向医院索赔50万元。

  王东旭说:“赔偿多少钱是一回事,关键是医院要承认错误。我们让他们出具书面证明。那个姓吴的主刀医生,在一份‘医疗诊断证明书’上,只写了‘左手食指第一节骨折,即请骨外科医生诊疗’几个字。”

  对于家属提出的50万元赔偿,章华真认为医院无能为力:“我们只能出于人道主义给他们2000元左右的精神补偿,向家属说一句‘抱歉’。”

  他表示,如果对方认为不妥,可以通过正常途径,寻求医疗事故鉴定。如果证实医院确有责任,该赔偿多少,他们肯定会全部赔偿。

  目前,陈荣庆一家已决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我们正在咨询有关部门,一定要医院给个说法。这段时间,姐姐还将住在医院里。”王东旭说。

  通讯员 胡建国 本报驻温州记者 解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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