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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男子四年杀死三人被判死刑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31日07: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 (古良驹记者梁波)一位年仅26岁的“文弱青年”,却在短短的4年时间里实施多起杀人抢劫,并残忍地致3人死亡。昨日,记者从眉山市中院获悉,该院于28日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的死刑执行命令后,于当天公开宣判对3次抢劫致3人死亡的抢劫犯严亮执行死刑。当天,严亮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严亮第一次作案是在2002年7月20日,当时他只有20岁,晚上11点钟的时候,他来到东坡区眉青路口洪某(被害人,男,遇害时64岁)经营的商店,以购买食品为借口哄骗洪某开门后,趁其不备,持玻璃瓶猛击洪某头部,并双手卡扼其颈部,致洪某死亡。严亮劫取现金400余元后逃离现场。沉寂了三年后,严亮于2005年8月26日再次作案。当天上午9点,严亮来到东坡区诗书路南段某商住楼,找到女友的亲戚陈某(被害人,女,遇害时26岁),谎称归还借款。进入室内后,严亮向陈某索要钱款,未果后对陈某实施殴打,后又残忍地用菜刀切割陈某的颈部处,致陈某死亡。严亮在室内劫取现金1400余元、金戒指项链手机等物后逃离。 严亮最后作案是在2006年。11月30日白天,他和女友陈某某来到皮革城踩点,了解到东坡区皮革城某商店李某(被害人,女,遇害时35岁)经营的鞋店生意较好,而且李某为单身女性。晚上9点,严亮谎称买鞋,进入店内,之后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威胁李某取出钱款。当李某反抗时,严亮用尖刀捅刺李某头颈部致其死亡。之后,严亮在店内劫取现金8000余元后逃离现场。严亮在逃离现场后,用劫取的李某的银行借记卡在自动取款机上取款,因输入密码错误而没有取到钱。4天后,严亮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其女友也在1小时后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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