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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主任涉黑横行乡里12年终审获刑2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1日00:42 城市晚报

  新闻回放

  1992年,王平用所谓自荐方式当上了通化市二道江鸭园镇向阳村的村主任。从此横行12载,称王称霸。2003年3月8日,村民段丽霞的亲属因与王平的亲戚发生冲突,当天晚间,王平带领“村警队”对段丽霞夫妇疯狂殴打,并恐吓道:“你家经营白灰厂不许干了,你的车也给我开大江里去扔掉,限你家三天之内在鸭园镇消失,要是报案,就整死你们全家。”就这样,一个癌症村妇历经一年多的奔走上告,2004年4月,公安机关打掉了以王平、王斌兄弟为首的犯罪团伙,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10余名。

  ■刘敏 宫铭 记者 王耀辉/报道

  本报通化电 3月31日,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对通化市二道江区鸭园镇向阳村原村支书、村主任,通化市嘉丰药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王平“涉黑”案进行了终审宣判。

  上午9时,庭审正式开始。王平等人被押到审判席。“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挪用资金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擅自发行股票罪……”法官将王平的罪名逐条宣读,并表示将一并审理段丽霞等原告要求的附带民事赔偿一案。

  涉黑性质

  法院审理查明,王平犯罪集团的犯罪始于1992年,在长达10余年的时间里,该集团随着违法犯罪的升级,逐步演变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至1997年10月1日,该犯罪组织成员除保安队员李祖全、杨伟东之外,其家族成员及村委会成员王斌、牟志勇相继参加到犯罪集团活动中,其犯罪集团无故伤害他人、勒索财物、滋事生非、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故意毁坏财物、强买村民林木,以暴力手段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侵占集体财物。王平系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李祖全、王斌、杨伟东、牟志勇为该组织成员。在一定范围内,王平集区人大代表、向阳村村支书、村委会主任、黑社会性质组织老大等身份于一身,任意调遣组织成员、村干部及社会闲散人员参与。村委会成员对王平的指令,无论是否合法都一律照办,不敢说半个不字,对在王平指挥的违法犯罪活动中,其以嘉丰药业及村委会为依托,对表现突出的成员,王平都用非法聚敛的钱财或用村里的款项或其它手段进行奖励,对违背王平意志的人,王平说骂就骂,村委会成员说免就免,其犯罪组织成员对他的指令更是唯命是从。

  15宗罪

  1.故意伤害罪

  1999年7月1日16时许,王平与通化市二道江区向阳村村干部及村民等30余人,在二道江铁厂镇某饭店喝酒时,向阳村村民与同在该饭店吃饭的铁厂养路段工人发生厮打,后养路段工人跑到附近医院处理伤口。王平用电话纠集邹国良、尤忠强等人,提着刀赶到医院。王平指挥众人再次殴打正在处置伤情的铁厂养路段工人吕某、李某、赵某。

  2.非法拘禁

  2003年3月8日23时,王平的大舅哥李某与村民刘某争吵,因刘某是段丽霞的妹夫,王平认为有了收拾段丽霞的机会。于是派人将段骗到一卫生院,亲自动手打得段几次昏死过去。

  3.妨害公务

  1994年11月,王平因煤井塌方,指使周连财到通化市东莱乡购买了三车无号印、无手续的木头,当车行至东莱乡腰岭村木材检查站时,被东莱乡主管林业的副乡长张晓军等四人拦截。王平闻听此事赶到检查站,殴打张晓军。

  4.职务侵占

  1993年至2004年4月间,王平在担任向阳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和通化市嘉丰药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被告人宋殿礼、张淑英的帮助下,多次侵占向阳村集体财产,共计人民币640余万元。

  5.虚报注册资本

  2001年夏,王平在其固定资产仅有8.55万元的情况下,利用虚假的银行存单,并虚拟股东发起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于2001年7月11日骗取了注册资本额为5800万元的通化嘉丰药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

  6.擅自发行股票

  2001年4月,王平未经国家证券部门批准便以通化嘉丰药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擅自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总计有844人认购股票107606万元。

  7.寻衅滋事

  1999年6月20日23时许,通化市民单某、邓某等三人驾车行至二道江区北线某小区时,遭到一伙人殴打。这几个人找到了王平,王平立即带王玉波赶到。与此同时,赵凤海闻听此事后也带领数人乘两辆 出租车赶来。由于怀疑打人者进了附近的一海鲜火锅店,王平等人便闯进饭店,对业主肖某等多人一顿殴打,并将饭店的餐具、玻璃器具等物品全部砸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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