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妹大面积烧伤难获足额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7日23:20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 安徽农村少女小静两年前来沪上一家茶坊打工时,不幸被大面积烧伤致三级伤残。虽然小静赢了仲裁,但其工作单位上海青藤阁茶艺有限公司起诉要求撤销仲裁裁决,不支付63万余元的赔偿。昨天,徐汇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2005年4月,经老乡介绍,初中毕业的小静来到上海一家名叫“青藤阁”的茶坊打工。去年5月19日早晨,小静在添加液体酒精、点酒精炉过程中发生火情,致全身大面积皮肤深度烧伤。奄奄一息的小静经抢救总算活了过来,但全身64%的面积深度烧伤,致三级伤残,生活不能自理。

  这起工伤事故的医疗费用高得惊人,在瑞金医院花费了17万元,在武警医院又花了10万余元。可用人单位只垫付了其中的17万元,使小静的后续治疗迟迟无法进行。如今的小静浑身疤痕遍布,说话时声音微弱,回想起烧伤的经过她仍十分后怕。

  经劳动仲裁,仲裁作出裁决,上海青藤阁茶艺有限公司应支付小静63万余元费用。但公司不服,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此劳动仲裁。公司的理由是,就在事发半个多月后,公司与小静的父亲签下了一纸协议,约定公司支付12万元一次性了结此事,而且公司已出于人道主义垫付了17万元。

  对此,小静的代理律师认为,当时小静的父亲眼见女儿拖延医治会危及生命,听到女儿用微弱的声音说“爸爸妈妈救救我吧”,这才与公司签了“不平等”协议。律师还指出,经调查,该公司没有为员工办理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员工出了工伤后得不到应有赔偿,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公司也承认未交每人20元的综合保险,还被有关部门罚款。

  法院将择日判决。作者: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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