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建纪检监察网敲诈乡政府1.5万(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9日02:09 京华时报
男子自建纪检监察网敲诈乡政府1.5万(图)
王建业在庭上为自己辩驳。本报记者 王俭 摄

  本报讯 (记者 郭晓明)河南农民王建业自建名为“中国纪检监察廉政建设网”的网站,以给他人办理工作证的名义,骗取每人5000元到2万元不等的费用,并涉嫌敲诈勒索乡政府。昨天,王建业和另外两名同伙在西城法院受审。

  来京“办公”方便诈骗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2006年8月29日,王建业在河南郑州市申请注册了名为“中国纪检监察廉政建设网”的网站。2006年10月,王建业虚构该网站与中纪委、监察部存在工作联系的事实,以给吕康健办理网站工作证、调研证为由,骗取吕康健5000元。吕康健明知该网站是个人建立,仍伙同王建业,用同样方法诈骗褚多峰5000元。此后王建业自任网站主任,吕康健和褚多峰被任命为“地方事务联络部”副主任。

  吕康健加入后,提议说网站冠的是“中国”的名头,设在河南不合适,建议将网站迁到北京。随后,王建业在挨着中纪委的一个居民区租了一个院子,作为“办公”地点。在这个地方,3人诈骗得到5.5万多元。

  法庭上,王建业等3人都不承认诈骗。王建业说,他建网站是为了“宣传廉政建设”。做过多年记者并有硕士文凭的褚多峰则称,自己看到网站很正规,就信以为真。公诉人问,“根据你的学历和做记者的经历,难道对该网站的真伪没有判断吗?”褚多峰这时主动“认错”,“我对网络不了解,我凭经验判断新事物,没有认清网络。”而吕康健则以“当时没想那么多”为由,不承认诈骗。

  工作证上标有“特权”

  王建业发放的工作证上写有“中国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监制”字样,印有国徽,还标明了持证者特权,包括“全国公务调研、军警检查站给予方便”等权利。法庭上,王建业承认网站是个人建立,与中纪委和监察部没有任何联系,自己是网站的“最高领导”。

  公诉人告诉记者,王建业等人实际是通过工作证给受害人传递一种错误信息,即该网站与中纪委和监察部有工作联系,被害人正是接受了错误信息才交纳了高额费用,加入网站。如果王建业等人表明网站是个人建立,这些人不会加入,这就是虚构事实。擅自使用国徽则违反了我国《国徽法》,法律规定,国徽除了政府使用,有人想使用的话,必须经过人大授权。

  涉嫌敲诈乡政府1.5万

  王建业说,除给需要的人办理工作证,网站还可以给纪检工作人员发表文章,收取发稿的费用。网站还发展理事单位,对加入的理事收取2万元到20万元不等的费用。但从成立之初到案发的近一年时间里,网站只发展了一个理事:河南省辉县市胡桥乡政府。检察机关指控,王建业涉嫌敲诈乡政府。

  2006年12月,胡桥乡村民在网上发现了“中国纪检监察廉政建设网”。几十人联合签名,将信访材料送到了王建业手中,反映胡桥乡政府占用农民耕地修建公路一事。王建业拿到材料后,以“中国纪检监察廉政建设网”的名义给辉县市市委书记写信。在给辉县市委书记的信中,王建业称他们的网站专供高层领导参阅。

  收到信后,辉县市一名副市长和胡桥乡书记等人来到北京,找到王建业协商。王建业说,副市长在他面前许诺肯定解决农民反映的问题,因此,他将农民联合签名的材料交给了对方。胡桥乡当场拿出2万元,被他拒绝。王建业建议对方成为网站理事单位。对方回到河南后,填写了材料,邮寄给王建业1.5万元。

  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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