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偷走婴儿勒索主人被判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5日02:58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李朝红 通讯员 陈根锡)一名保姆趁主人不在家时,把自己照看的5个月大的婴儿偷走,然后向主人敲诈钱财,被公安机关抓获。记者昨日获悉,该保姆已被法院以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保姆姓张,在南山马某家做保姆。去年11月13日上午10时许,张某趁雇主上班之机将马家5个月大的婴儿抱走,之后在一家旅馆开房。随后,她买了一张IC卡,用该卡在电话亭打电话给主人马某,以孩子在自己手上要挟马某准备好赎金20多万元。当天傍晚6时许,张某又到该电话亭打电话给马某,要求马某存25万元人民币到她的工商银行卡。

  马某立即报案,南山公安分局接报后当即立案并组织警力侦查,于当天晚上7时许,在旅馆房间将张某抓获,并安全救出婴儿。

  南山区法院认为,张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并藏匿5个月大的婴儿,以此要挟被害人马某,其行为完全符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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