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专抢高档车按股份制分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7日01:19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陈峥 韩涛 通讯员 张世杰)在高速公路上制造“车祸”,待事主下车时将其绑架并抢劫现金财物后弃车逃窜。近日,中山警方破获一特大撞车抢劫系列案件,抓获8名疑犯。

  宝马车主被抢损失30万

  3月10日,一辆宝马小汽车行至东升镇境内,被一部别克小汽车追尾碰撞,待事主下车查看车辆状况时,从别克小汽车上下来5名男子,将事主胁持上车用封口胶、约束带捆绑,言语恐吓并抢走事主名牌手表、项链等物以及车上的19万元港币现金。得手后把事主的小轿车开到东升镇一空地,将事主抛在该车的第二排座位上后逃离。事主共约损失30万元。

  3月18日,一伙化州市人聚合在东莞市长安镇一公寓内聚众赌博,与疑犯特征相似。接到举报后,专案组当场抓获五名犯罪嫌疑人。经事主辨认,该5名男子就是3月10日撞车抢劫的犯罪嫌疑人。3月21日,另外3名嫌疑人落网。

  在高速路口找高档车下手

  据疑犯刘某国交待,自去年10月份以来,在中山开发区、东区、五桂山、石岐及东莞、佛山、深圳等地作案多次。在作案时间上大多选择在晚上7点到10点之间。一般为4-5名男子同乘一辆车,在高速公路出入口附近车辆较少的偏僻路段,“我们一般找高档车下手,因为开这样的车一般是老板,身上会有很多现金。”物色好作案目标后,驾驶作案车辆碰撞事主车尾,在事主下车查看车辆状况时用匕首胁持事主,抢走事主随身财物,并威胁其讲出银行卡密码,恶意刷卡消费。

  该团伙采用上述手段在珠三角各地流窜作案11起。在中山市作案4起,抢得现金2.5万元、银行卡(共提取现金3万元、刷卡消费1.7万元)、手表、手机、戒指等财物。

  作案小车是“集资”买的

  被关押在中山市看守所的刘某告诉记者,作案的小车是团伙成员“集资”购买的,一共4万余元,他出了1.9万元。抢来的赃物严格按照个人所占的“股份”进行分配,他参与4次抢劫共分得现金11万元。“抢到的银行卡就购买金项链、手机等物品,现金按照‘股份制’分配。”

  警方提醒市民,如果是在高速公路出入口附近等敏感路段遇到追尾,一定要有所警觉,先按兵不动,观察对方的车辆及车内人员情况;如果对方车内有3-5名男子,先迅速锁死车辆门窗,要记住这时待在车内是最安全的,防止其突然拉开车门实施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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