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抢劫疑犯猥亵女主人后将其灭口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8日00:38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杨秀伟 通讯员 李永安) 光天化日入户抢劫得手后,还要灌醉女主人,扒光衣服猥亵,最后将女屋主按在水桶里溺死灭口。昨日,案犯黄锋在顺德被执行死刑,他曾辩称是意外杀人,但未被法院采信。

  闯入出租屋抢劫前老板

  黄锋曾用名谢文帮,案发前在顺德区大良街道从事二手手机销售。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9月,黄锋受雇于老乡李某,在其二手手机档口工作,2006年1月,黄锋因与李某产生矛盾离开该档口,转到旁边一家二手手机档口工作。由于对李某情况非常熟悉,黄锋知道李某租住的出租屋中有二手手机等财物。2006年5月份,黄锋因缺钱用,就产生了到李某出租屋抢劫的念头,当月多次到李某出租屋踩点。其后,为顺利实施抢劫,黄锋还拉来了同伙陈军(在逃)。

  2006年5月25日中午12时许,黄锋伙同陈军窜到李某出租屋,由陈在楼下望风,黄锋潜入出租屋内抢劫。入室后,黄锋发现李某不在家,只有其女友黄某在屋中。黄锋拿出准备好的背包带,将黄某双手反绑起来,又用布条蒙住黄的双眼,其后在屋中和黄某身上翻找财物,共抢得手机89部及闪存卡36张(价值151635元)、港币1000元、人民币700多元。

  灌醉女主人猥亵后灭口

  抢劫得手后,黄锋并未立即离开,而打起了黄某主意。他找到一些梅子混合啤酒强行灌黄某喝下,直至黄某醉得人事不省躺到床上。黄锋之后找到一把菜刀割开黄某文胸,脱去其全身衣裤,强制实施猥亵。其间黄某被惊醒,喊叫救命,黄锋担心被人发现,就将黄某拖到卫生间,将其头部向下按入水桶,致黄某溺水死亡。其后,黄锋携带抢来的财物逃离现场入住宾馆,后被警方在宾馆抓获。

  佛山中院一审以抢劫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黄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黄锋不服判决,向广东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认为自己没有杀人故意。广东省高级法院二审认为黄锋该辩护意见不能成立,终审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高法院其后复核通过了死刑判决。受省高院委托,昨日上午,佛山市中级法院对黄锋进行了终审宣判,并根据最高法院委托,对罪犯黄锋宣读了死刑复核裁定和执行死刑令后,押赴刑场验明正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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