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老板猥亵前来购物女童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4日02:24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王鹏昊)开商店的王某,看到前来购物的两名10岁女童后心生歹意,遂将两人强行拽入屋内进行猥亵。近日,延庆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半年,赔偿被害人损失3700余元。

  王某在延庆县一农村经营综合商店。去年7月22日中午,本村的两名10岁女童韩洋和王虹(均系化名)来到王某的商店买冰棍。王某见到两人后,产生了猥亵女童的歹意。随后,王某强行将她们拽到商店里间屋内,对两人分别进行猥亵。事后,王某担心事情败露,付给两女童2元钱当做补偿。

  受审时,王某供认,两名女童到商店买冰棍时,他走出柜台,拍一名女童的后背和肩部,并让他们俩进屋玩会儿。后来,他还用手抚摸女孩的胸部、胳膊、大腿等部位,当时只是觉得好玩儿。

  延庆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对两名儿童先后进行猥亵,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应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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