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7套房屋被开发商一房二卖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5日08:44 大江网-新法制报

  核心提示

  4月17日下午,上饶市兴业豪苑中的七套住宅房被20余名年轻男子莫名撬锁。

  被撬锁的7名业主告诉记者,他们早在2004年就与上饶国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国星’)签订了购房合同,“4年来每月按时交付按揭款,今天突然发现房子竟不是我们的。”

  原来,撬锁事件发生之后,一位黄先生称自己才是这7套房子的真正业主,“今年1月份,我与‘国星’签订购房合同,一次性全额付清了7套房屋的房款,交款当天,开发商还在上饶市房管局为7套房屋办理了备案手续。”

  7套住宅缘何出现8名业主?本报记者日前赶赴上饶调查这起离奇的购房纠纷。

  蹊跷:交了4年按揭款 房子跟了别人姓

  兴业豪苑,一栋26层的商住楼矗立在上饶市市中心。

  业主方先生告诉记者,他家住浙江省,因为生意缘故需经常往来于上饶、浙江之间。2004年5月,方先生购买了兴业豪苑的一套价值35万元的住房。但因为长期住在浙江,房屋4年来一直闲置着未装修。

  而兴业豪苑的另一位业主杨老先生,今年初才开始装潢房屋。

  4月17日,杨老先生照旧来到兴业豪苑B座1203室的新房监工,此时,一阵敲门声响起,一名陌生男子手持一份购房合同,身后跟随着20余名年轻男子说道:“这房子是我的。”杨老先生接过合同,发现房子又被一名黄姓人士买走,这份合同是今年1月份与“国星”签订的,房价28万元。

  于是杨老先生被“请”出房屋,这群人换上了新锁。

  杨老先生告诉记者,据他了解,共有7名业主遭遇这样情况。

  “我们7户业主都是在2004年与‘国星’签订的购房合同。4年来每月按时交付按揭款,到头来房子却跟别人姓了。”杨老先生很是困惑。

  “房管局已备案,我才是7套房屋业主”

  4月23日,记者与黄先生取得联系。他说:“今年1月份,我与‘国星’签订购房合同,一次性全额付清了7套房屋的房款,交款当天,开发商还在上饶市房管局为7套房屋办理了备案手续。”

  黄先生告诉记者,因为怕遭遇买房陷阱,他之前曾到现场查看了房屋情况,结果发现7套房屋均被闲置。之后又先后三次来到上饶市房管局查询房屋是否被出售。该局备案科科长肯定地表示,这7套房子没人买过。

  1月9日,黄先生交清了房款。

  “我相信房管局的工作人员,才会一次性全额付清房款。”黄先生告诉记者,他与“国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房子也经上饶市房管局备案,他才是7套房子的合法主人。

  针对强行换锁的质疑,黄先生称,他以人格担保从没做过此事,门锁被换后,他也进不了房屋了。记者提出质疑,那为何20余名年轻男子会有他的购房合同原件?黄先生称,合同是一式两份,出卖人那也有一份。

  调查:开发商已经将股权全部转让

  “房子明明在4年前就卖给我们了,房管局方面为何说房子没被人买过?”7户业主向上饶市房管局讨要说法。该局汪局长表示,4年时间里,一直没有人为这7套房子申请登记备案。

  杨老先生苦笑道:“既然房子都没有备案,银行又怎么贷款给我们?”4月22日,记者来到中国银行上饶市分行,该行个人金融部熊总告诉记者,中国银行在2004年时还未明确规定按揭买房前必须经房管局备案,而且房子是属于期房,当时办理期房贷款时也无须提供产权证。

  熊总还向记者透露,兴业豪苑业主向银行反映了“国星”一房两卖的问题后,该行工作人员很快便做了调查。原来,“国星”早在2006年时就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了上饶中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中创”)。但在购房合同中,“国星”的法定代表人柯某仍以“国星”的名义与黄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4月22日,“中创”的姚总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是于今年1月28日起开始接管“中创”,对于此前的事,他表示与“中创”无关。

  回应:有关部门将调查此事

  “走了那么多部门,我们只想弄清房子究竟属于谁?”杨老先生一行人来到上饶市规划局,可规划局的工作人员却告诉他们,兴业豪苑总共200户住户全未办理房产证。

  郑(音)副局长告诉记者,“国星”在申办开发时,规划局核准的开发面积为1.8万平方米,而开发商实际建筑面积为2.4万平方米。按规划部门有关规定,规划部门不给予验收,因此购房户至今未办理到房产证。

  记者还了解到,有关部门于2004年就超标建房一事对“国星”作出过相应处罚。

  4月23日,上饶市房管局汪局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上饶市房管局已经与市政府相关部门成立了调查组,将深入调查此事。

  说法:开发商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江西赣维律师事务所律师陶小泉告诉记者,“国星”的此种行为已经构成一房两卖,该公司要承担所有法律责任。至于7套房屋产权究竟归谁,陶律师认为,因为黄先生买房时,7套房已经在上饶市房管局登记备案,在法律上,黄先生拥有这7套房屋的产权将更具法律效力。因为“国星”只是股权转让,之前的买受人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一定经济赔偿。

  □文/记者梁东波、徐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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