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指软禁女儿勒索丈夫100万元(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8日10:37 大江网-新法制报
女子被指软禁女儿勒索丈夫100万元(图)
女儿被母亲软禁在家中不能去上学。

  核心提示

  因为感情危机,九江女子邓晓芳在丈夫提出离婚后,要求丈夫补偿包括“青春损失费”在内的100万元,未果。为达到目的,邓晓芳竟以“软禁”女儿的方式相要挟。

  截止到4月27日,10岁的女孩圆圆(化名)已被母亲“软禁”了两个多月,在这两个多月里,圆圆形容自己的生活“简直就是地狱”。邻居、公安部门、工作单位、学校、社区和街道等先后多次协调,但邓晓芳仍不改用女儿的自由作为自己与丈夫谈判筹码的初衷,对有关部门试图采取的强制解救措施,她甚至以死相威胁。

  班主任发现异常

  女生父母闹离婚,母亲“软禁”女儿作筹码

  据了解,邓晓芳和丈夫陈强都是中铁四局五公司的员工,家住九江市中铁四局五公司生活区。邓在公司所属医院工作,陈在公司工程技术部门上班,俩人于1997年结婚。

  因工作需要,陈强1999年后被公司派往外地的工地,偶尔回九江探亲。后因感情破裂,2007年下半年,陈强向邓晓芳提出离婚。

  最初发现圆圆被“软禁”的是圆圆的班主任——九江市长虹小学教师庄老师,那天是2008年2月27日,是长虹小学开学的日子。庄老师说,开学报名前,学校就通知圆圆,但当天一直不见其身影。

  庄老师拨打了圆圆家里的电话。圆圆的妈妈邓晓芳说,她现在正和丈夫闹离婚,因丈夫一直没有答应补偿她100万元的条件,她只好不让孩子上学。

  庄老师说,为了能让圆圆尽快返回学校,学校方面包括一名副校长在内,先后多次通过电话和上门的方式,和邓晓芳进行沟通,“但邓晓芳的态度很坚决,始终没有改变,每次都没有取得什么效果,只是说她自己会给小孩补习功课。”

  “孩子需要的不只是文化知识的学习,还需要同朋友、同社会接触交往,那样她的心理才能够健康成长,她才会真正快乐。”庄老师说。

  圆圆的同班同学小秋和小丽曾在圆圆“软禁”期间前往她家,希望圆圆能够尽早和她们一起回学校读书,圆圆说她妈妈不让她出门,并说:“我现在的生活简直就是地狱!”

  本报记者探访

  室内时传责骂声,敲门却了无声息

  “她把孩子一直关在屋里不让出门,过着几乎与世隔绝的生活。”邓晓芳极端的做法引起邻居的关注,有邻居还发现,“经常能听到她屋里有打骂孩子的声音”。

  邻居多次去劝说邓晓芳,难以奏效。次数多了,邓晓芳干脆闭门不见。“夫妻闹矛盾,怎么能够拿孩子出气作谈判筹码呢?”邻居张先生说。

  4月23日下午,在知情人的指点下,记者来到了邓晓芳的家——九江市中铁四局五公司生活区某栋宿舍楼的203室。刚走到门口,就听到屋内传来女孩的哭泣声,紧接着是女子的责骂声。记者上前轻轻拍打防盗门,屋内的声音戛然而止,但房门依然紧闭。

  在屋外,记者看到203室那扇浅褐色的铁丝网防盗门上布满薄薄一层灰尘,一块鲜红色的“五好家庭”小牌匾黯然失色。

  据楼下居民介绍,陈强长期在外地工作,邓晓芳以前曾在公司所属医院上班,平时就较少与人交往,此时很可能是不愿意有人来打扰才不肯开门。4月24日上午,记者再次前去敲圆圆家的门,遭遇的依然是“闭门羹”。

  记者拨打圆圆家的固定电话和其父亲陈强的手机,均无人接听,“孩子的妈妈心情好的时候就会接一下,心情不好时就不接电话”,庄老师说。

  当地媒体介入

  “如果见不到100万就不让孩子离开家门半步”

  邓晓芳的极端行为也引起了九江媒体的关注,当地一家电视媒体先后4次去了解情况,都没能敲开邓晓芳家的门,直到第5次在邓的单位和当地居委会的帮助下,才得以进入邓家并试图做通邓晓芳的工作,但未能成功。邓晓芳说,如果见不到100万元,她是不会让孩子离开家门半步的。

  随后,记者通过当地媒体了解到,邓晓芳说丈夫在外工作期间没有承担起应有的责任,经济上很少为这个家庭考虑。邓晓芳声称,2003年和2004年期间,丈夫陈强就以各种名义从家里拿走五六万元,而“2002年之后,他的工资就没有给过我”。

  由于夫妻长期分隔两地,感情上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更令邓晓芳难以接受的是,丈夫平常连电话都很少往家里打,“作为一个妻子来讲,我就主动给他打电话,关心他,结果适得其反,他自己心情不好,就跟我吵架。”邓晓芳表示,陈强后来经常不接她的电话。

  陈强对此的解释是,妻子有些时候在电话里说的话“非常刻薄”,让自己难以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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