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连杀同村六人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8日19:3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长春四月二十八日电 (吴兆飞 丁红波 张玉卓)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村民刘立良二00七年九月杀死村邻六人、杀伤村邻十余人。此案四月二十八日由长春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刘立良被判处死刑。

  二00七年九月十一日中午,三十九岁的刘立良在农安县合隆镇市场附近饭店与姚文达等人喝酒时,与姚发生口角。随后,刘立良在市场购买了一把菜刀,回到饭店继续与姚文达争吵,姚文达拿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刺向刘立良,刘立良夺下尖刀,用买来的菜刀及夺下的尖刀,分别朝姚文达头、胸部砍刺数刀。将姚文达致伤后,刘立良租乘一辆摩托车携带尖刀和菜刀返回自己居住的张家屯,先后对与其有过节的十几位邻居进行刺杀,并致六人当场死亡。此后,刘立良逃跑途中又砍伤两名被其劫持的司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刘立良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法院同时对本案的附带民事诉讼也作出判决,刘立良分别赔偿相应受害人一千元至三十万元人民币不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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