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三角恋引发命案续:杀人男生一审获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9日03:49 南方都市报

  记者前日获悉,贵阳六中女教师与两男生三角恋引发的杀人案,于4月23日在贵阳中院有了一审结果,18岁的男生孟超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对此,死者何小厉(化名)家人认为“判决公正”,而孟超父亲表示“始料不及”、“悲愤交加”,正委托律师提起上诉。

  2007年9月27日,孟超来到同班同学何小厉家,两人发生争执,孟超抽出30厘米长刀将何小厉杀害。此前,他们共同和45岁的女班主任王永丽保持情人关系。今年2月22日,贵阳中院开庭审理此案,这也是唯一一次开庭。

  死者家属曾要求赔偿38.5万元

  孟超父亲孟先生是4月24日下午从辩护律师处得到判决书的。判决书显示,本案审理中,公诉方———贵阳市检察院建议延长审限,经贵州省高院批准后,共计延长审限2个月。根据法律规定,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但高院批准或决定后,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此案审理中,何小厉家人曾提起38.5万元的附带民事赔偿,贵阳中院于1月28日立案并组成合议庭,于2月22日公开开庭,进行合并审理,但何小厉家人当庭又申请撤回了附带民事诉讼。

  昨天,孟先生对记者表示,他愿意以经济赔偿取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过去如此现在仍然如此,虽然它不能使死者复生,但希望能给予受害人亲属一些安慰和晚年生活上的帮助。”案发后,孟家通过中间人多次向何家表达歉意,孟超从看守所里也送出一段向何家忏悔的录音,但何家对此没有接受。

  王永丽主叫短信记录全被删

  庭审中,孟超提出:“我是受到王永丽的诱导,没有王永丽不可能有今天的悲剧。”辩护律师也指控,王永丽长期对孟超实施心理暗示,导致本案发生,其行为构成教唆杀人罪。但法院认为,以上事实仅有孟超供诉,并无其他证据相印证,不予采纳。

  辩护律师曾向法庭提出,孟超与王永丽之间的手机通话和短信清单,所有王永丽主叫的记录全部被删,“谁删的?想掩饰什么?有什么隐情?”但从判决书内容看,没有证据表明法院对此进行过调查。

  对此,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律师认为,从技术上获得这些短信资料并不困难,它对确认王永丽在犯罪中的作用以及对孟超的定罪量刑都至关重要。

  传王永丽曾跳楼自杀住院

  “我没什么好说的。”昨天下午,何小厉父亲在电话里说,他正在住院,声音听起来很疲倦。何小厉的舅舅只简单表态说:“判决应该是公正的。”孟先生对判决结果则语气激动,表示“始料不及”、“悲愤交加”,他和孟超都不能接受这样的结果。“刚接到判决书时,犹如五雷轰顶,眼前一片漆黑,整个心都像被掏空了一样。年迈体衰的老母亲不吃不喝,几天不说一句话,精神近于崩溃。”

  他仍然坚持以前的观点:孟超杀人与王永丽有着直接的关系,完全是在王永丽的暗示、诱导作用下所形成的。他与何小厉原本关系正常,是因为王永丽从中恶意挑拨才形成对立的。

  据孟先生和何小厉舅舅说,王永丽在案发后与他们从未联系过。

  王永丽的手机昨天依然关机,家里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据说,她已搬离六中校园宿舍,很少有人知道她现在的住所。案情经媒体报道后,一度传出她跳楼自杀住院(但孟先生说这是谣传),还有一种说法是她正在办理出国手续。网上则流传着自称是王永丽的道歉信,“向所有人,向两名受害学生和他们的家人道歉。我向我的家人道歉,我向父母道歉,最重要的是,我要向全世界的人民道歉,我衷心地表达我的歉意。”多家媒体试图联系采访她,均没有成功。

  2月27日,王永丽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在百度贵阳六中贴吧,曾有一条以“六中教导处”为名但无法证实的帖子称:一、王永丽已于2007年10月离校,现与我校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二、我校广大学生应以大局为重、以校誉为重,对于“王永丽事件”的帖子应尽快平息,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避免造成更多的不良影响;三、“王永丽事件”属三方当事人之间的事情,我校在整个过程中并不知情,不存在管理不当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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