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子冒充交通厅高干 诈骗13万被判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9日10:29 大河网

  大河网讯  一农家妇女,竟冒充省交通厅高干,骗取他人现金13万元。近日,封丘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被告人孙枫,女,32岁,农民,住郑州市铭功路某小区,封丘县荆隆宫乡人氏。经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4月份,被告人孙枫得知封丘县营里村在呈批申请村公路修路款的情况后,经人介绍与营里村的干部李某、程某认识,被告人谎称自己在河南省交通厅工作,能够为村里申请到修路款,在取得李某、程某二人的信任后,以需要请客送礼为由,从二人手中骗走现金25000元。2005年6月份,被告人孙枫从吴某处得知河南省公路局欠被害人程某18万元工程款。孙谎称自己能够帮忙把工程款要回来,在取得吴、程二人的信任后,以需要送礼为由,骗走程某现金40000元。2007年6月份,被告人孙枫得知郑州市民赵某的私家车要出售,价格13万元,孙通过陈某认识被害人张某后,谎称省交通厅有一辆白色帕萨特车要卖,价格65000元,被告人孙枫在取得张某的信任后,骗取其现金65000元。案发前孙枫退还张某40000元,案发后将剩余25000元退还给被害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能够积极退还部分被害人款,具有酌定从轻情节,遂依法做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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