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谎称认识机关领导帮办证骗款64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3日01:23 生活新报

  曾经在哪里做过工程,认识很多某省厅等单位的领导,可以出面帮忙办理探矿手续……这些都是他编造的谎言。其实,今年38岁的郭某没有正当职业,甚至连固定住处都没有,但他出言:“我上面有人。”他正是利用这句话3次骗得64万元。今年3月28日,当郭某在对第三名受害人实施诈骗时,被盘龙公安分局新迎派出所民警抓获。昨日,记者从官渡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获悉,嫌疑人郭某已被刑拘,这一跨越1年多时间的诈骗案成功告破。

  给15万块

  帮忙办理探矿手续

  2006年9月,50岁的毕先生一次去参加朋友组织的酒会,酒会上,他认识了郭某,闲谈中,郭某了解到毕先生想做矿产方面的生意,于是,郭某说他曾经做过工程,和某省厅等单位的相关领导都很熟,他出面可以帮忙办到国家从2005年就已停办的《探矿证》、《采矿证》等,而且手续可以一次性办理齐全。眼见这位朋友可以帮到自己,毕某眼前一亮,于是,两人便开始了频繁的交往和联系。

  经过双方一番讨价还价,两人最终签订协议书,协议中约定,郭某为毕某办理《探矿证》等相关手续,而帮忙办理手续所需给领导的“好处费”以及给郭某的辛苦费等,毕某需支付共计15万元。同时,协议书上还明确标注办理《探矿证》的地点在云南省金平县。

  双方签署协议后,郭某专门带着毕某来到金平县,郭某还组织了一场饭局,找来当地某人大副主任与毕某见面。随后,郭某还带着他们俩去金平县的一座山上,说:“这里就是你探矿的地方了。”当天,郭某花了几千元钱请挖土车和做相关土质含矿量检测的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开采探测,结果一切都很正常。毕某当场拍板:“我就看上这矿山了!”回到昆明,满心欢喜的毕某将15万元放心地交给了郭某。

  再次检测

  却被告知“非法开采”

  2006年11月,证件还没办下来,毕某再一次去了金平县,他带着检测人员本打算再对进行探矿的地方采土质做一次检测。可是检测人员在开采时,却被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的相关人员制止了,理由是他们在进行非法开采,国土资源部门的相关人员并且告诉毕某,这个地方早就有单位办理了相关的探测和开采的证件。

  于是,毕某立即找到上次郭某介绍的那位当地某人大副主任,但结果却让毕某大吃一惊,人大副主任更是一头雾水。他说:“郭某曾在金平县做工程的时候和我认识,但这次是郭某打电话给我,说是有人要来搞矿产投资,他有招商引资任务,所以大家约出来见了面。”

  毕某觉得事有蹊跷,于是打电话质问郭某,郭某解释说肯定是哪个环节出了点问题,承诺给自己一点时间,他一定给毕某交代,并让毕某不用担心。可过了几天,毕某再次拨打郭某的电话却再也联系不上了,电话也一直处于“停机”状态。此时,毕某始终找不到郭某,才惊觉自己已经被骗了。于是,2006年11月28日,毕某向官渡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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