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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在超市摔下电梯 法院判超市赔偿10万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5日02:15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 王殿学 实习生 黄秀婷)75岁的张女士在超市购物时,摔下电梯受伤。日前,北京市一中院判决超市赔偿张女士10万余元。 张女士诉称,去年1月18日,她到中润福客隆第八分公司购物。当天超市人较多,在乘坐电梯时,因拥挤她从电梯上滚落。后经鉴定为骨折,属七级伤残。她要求超市赔偿14.5万余元。 中润福客隆第八分公司认为,事发当天超市顾客并不多,电梯又有提示牌,符合国家规定。 一审法院判决超市赔偿张女士10万余元。超市上诉称,张女士如果在超市里骨折,不可能自行离开,所以骨折不是发生在超市里。 日前,北京市一中院认为超市对张女士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故终审维持原判。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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