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缓刑期间砍伤他人遭数罪并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8日14:33 新民网

  【新民网·独家报道】孙某在缓刑期间看到陌生女性上前搭讪,与该女子男友发生口角,为泄愤招人将其砍成重伤。近日,松江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5年,因其犯盗窃罪正处于缓刑期间,故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5年6个月。

  2006年5月22日凌晨,孙某在某高级浴场桑拿。洗浴后,他到休息室休息,看到一年轻貌美的女子独自躺在椅子上看电视,便上前搭讪。女子不理他,他就左一声“老婆,右一声“老婆”的乱叫。此时,该女子的男友周先生正好进来,看到孙某在调戏自己的女友,便上前制止,两人随即发生激烈地争执。孙某见周先生人高马大,于是他叫来狐朋狗友帮他出气,一帮人二话不说,持刀砍向周先生。周先生头部被刀砍伤,左耳廓全部缺失,开放性颅脑损伤,经鉴定构成重伤。事发后,孙某趁乱逃走,去年6月,被抓获归案。

  经审理查明,同年5月,孙某犯盗窃罪被某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6千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纠集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而且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予以数罪并罚。(新民网 戴颖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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