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名遭解聘驾驶员状告企业要求恢复名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8日16:35 昆明日报

  原昆明市汽车运输经贸总公司(现昆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的33名职工,10年前在公司推行的“单车承包”和“融资租赁”改革中,因诸多原因被以“欠费”和“旷工”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10年来,他们多次通过申诉、请求仲裁、法律诉讼等形式,以求得到公正解决。2006年12月,经多方努力,33名职工的“欠费”问题得到解决,“旷工”也被视为子虚乌有。然而,被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阴影至今还蒙在33名职工的心里,他们要求将当初由公司单方出具的“被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改为“自愿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恢复社会名誉。

  历史背景 33名职工为改革受挫埋单

  1996年后,原昆明市汽车运输经贸总公司开始推行“单车承包”和“融资租赁”。虽然一开始受到职工的质疑和抵制,但在当时的大趋势下,33名驾驶员还是和公司签订了合同。然而没料到的是,随着国家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开放,公路运输出现了价格“五升一降”(即燃油、配件、轮胎、养路费等价格上升,运价下降),从而给当时推行的“单车承包”带来了灭顶之灾。之后,公司将“单车承包”改为“融资租赁”,将原先的3000元承包风险抵押金提高到了40000元。

  在此重压下,虽然33名驾驶员中的绝大多数交还了80%以上的租赁金,但最终全部人还是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职工郭维新说,当时每一个驾驶员都是在已经无力筹钱的情况下被迫和公司解约的,许多人在公司干了十多年,对公司都有感情,但还是被驱逐了出来。

  郭维新说,企业当初推行的是一种企业行为,本身应该包含企业管理者和生产者的共同行为和共同利益。但实际上,当这种行为受到整个交通运输行业大环境的影响,以及竞争态势的制约时,为责任埋单的人竟然成了职工,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职工代表 “我们想恢复个人的名誉”

  昆明凉亭汽车公司的杞桂林,其儿子因为在应聘开运钞车的工作时,将社会关系中父亲的职业填写成“无业”,虽然技术考核样样过关,但最终还是没有被录用,父子俩为此经常吵架。从1997年被公司解除合同后,因为没有别的房子,杞桂林一家就居住在公司早年分配的福利房里,和其他职工居住在一个屋檐下的他们一家,受尽了白眼。特别是年幼的儿子时常受欺,别的小孩连骂他都要带上“你爸爸欠钱不还、旷工,被公司开除了。”

  其他32名和杞桂林有着相同遭遇的职工,在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很多人靠开出租车、卖杂货、亲戚朋友救济生活,日子过得十分艰难。郭维新还告诉记者,这些被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当年全是公司的青壮年,他们年富力强,许多人还是公司的生产骨干,有的职工在和公司签订承包合同时,因为工作积极努力还突击入了党。但无一例外的是,他们都在原公司推行的“营运车辆融资租赁”中,因“拖欠费用”被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

  33名职工的代表杞桂林、郭维新说,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多年来他们一直努力向公司和多部门反映情况,希望就欠费、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等问题进行重新评定。在多方的努力下,欠费、旷工问题于2006年12月得到解决。但问题是,当时被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阴影至今还留在33名职工的心里,多年来他们因为这件事在家庭、亲友、社会面前抬不起头,遭人耻笑还被人看不起。现在虽然得到了经济补偿,但他们认为名誉是拿钱也买不来的东西,希望公司将原先所定的“被”解除劳动合同,变为“自愿”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尽管只是两字之差,但对他们来说却意味着恢复了做人的尊严。

  此外,郭维新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当年他被昆明市汽车运输经贸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在这份文件中,记者看到“经总公司1997年5月9日党政工会议决定……”这样的字眼,说明解除郭维新的劳动合同关系,是在公司的党政工会议上决定的。但根据国家劳动法第24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必须“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而公司与33名职工的解约却是在职工不情愿的情况下产生的,所以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

  交运集团 经许可具体问题可再商量

  据记者了解,原先的“昆明市汽车运输经贸总公司”,早在2001年就变更为“昆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虽然新公司由原国有企业脱变而来,但是否就意味着可以对原公司做出的一些决定进行更改?记者为此采访了昆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人事科科长卢昆。

  卢昆说,33名职工的情况和记者了解到的基本一致,作为普通人,他比较理解他们的想法。问题是,昆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虽然从原昆明市汽车运输经贸总公司改制而来,但企业的性质却发生了很大变化。原先的企业是国有企业,而现在是经工商注册的民营企业。由民营企业再去对原国有企业的一些规定进行推翻,这在法律上会不会有问题,符不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改变的东西具不具备法律效力?卢昆表示,如果经权威部门认可,他可以将情况反馈到总公司,然后对具体问题再进行商量。

  采访结束时,杞桂林、郭维新说,他们想让公司撤销原先的“被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是想和公司发生什么关系。10年过去了,33名驾驶员靠在社会上的努力拼搏和勤恳做人,已经走出低谷。一句话,就是想通过从“被解除”到“自愿解除”的改变,换回他们在这个行业做人的尊严。

  33名职工是否能讨回他们的“名誉权”,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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