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贪污14万公款潜逃国外 醒悟后回国退赃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8日17:46 新民网

  【新民网·独家报道】王钊利用主管公司业务的职务便利,贪污公款14余万元,事发后出逃国外。在司法机关的劝导和亲情的感召下,王钊回国自首并退赃。5月8日新民网记者从上海徐汇法院获悉,法院判处王钊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没收财产7万元。

  一念之差,买卖汇票贪污公款

  2003年起,王钊受上海总公司指派担任石家庄分公司经理。在业务往来中,他与当地一家华盛公司的老总来往甚密。一天,这位“华盛”老总神秘兮兮地找王钊“帮忙”,要王钊用公司的资金为华盛公司兑换一张350万元的银行汇票,说好汇票金额的1%作为好处费返利。于是,王钊打起了小九九,在没有实际业务的情况下,违反财务规定从公司帐面上提出了350万的现金给“华盛”,又欲盖弥彰地将这张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后寄回上海总公司,作为石家庄分公司的货款。事后,“华盛”如约将3.5万元返利款打入了王钊的银行卡内。面对这笔不劳而获的好处费,王钊的心态却失衡了,考虑再三,他拿出了其中的1%放进公司的小金库以掩人耳目,其余部分则进了自己的口袋。

  此后,王钊多次为“华盛公司”兑换银行汇票;同时又不断“拓展业务”,与其他的公司也做起了类似的交易,手法上也更加明目张胆,从“调头寸”兑换汇票干脆变成了买卖汇票,好处费则从1%上涨到了1.5%。就这样,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共有14万余元的这类好处费被王钊中饱私囊。

  东窗事发,负罪潜逃菲律宾

  2006年5月,得悉端倪的上海总公司开始对王钊任职期间的帐务情况进行审查。当王钊得知徐汇检察院也已介入调查时,他预感到纸终究包不住火,惶惶不可终日,苦思对策。当时,王钊手头正好有一张刚办下来没多久的菲律宾旅游签证。于是他先向公司发难,埋怨公司不信任他,没有善待他,并以此为由离职。2006年6月,王钊以散心旅游为名只身前往菲律宾。

  在菲律宾,王钊别有用心地把旅游签证转成了劳工签证,居然还在当地开了一家小公司,在菲律宾一待就是一年多。表面上看,王钊衣食无忧,倒也潇洒。其实他心里有数,巨大的心理压力使得他寝食难安,恶梦连连。更让他牵肠挂肚的还有家乡的妻儿老小,尤其是他那尚在读书的儿子。每每想到这里,王钊就对自己当初的行为后悔不已。

  亲情感召,幡然醒悟回国自首

  与此同时,王钊涉嫌贪污的侦查工作也已明了,上海徐汇检察院的检察官多次与王钊的家属联系,告知相关的法律法规,希望他们协助做好劝返工作,敦促王钊放弃侥幸,打消顾虑,早日回来自首,争取从宽处理。王钊的弟弟通过电话,一次次地劝王钊放弃逃亡。2007年2月,王钊的妻子和儿子专程去往菲律宾与王钊见面,久违的一家人在陌生的异国他乡过了春节。一边是落魄天涯的不归路,一边是亲人温暖的召唤。经过一番思想斗争,王钊在渡过了一年多的逃亡生涯后,于2007年12月回国投案自首,并退赔了全部赃款。在看守所里,王钊出乎意料地平静:“在国外,物质上虽然不缺什么,但是精神上就好像被判了无期徒刑,现在回来投案自首,我才感到是真正的解脱。”

  自首退赃,法院轻判

  法院认为王钊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隐匿侵吞的手段,贪污公司公款共计142255元,其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而且数额巨大,本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鉴于王钊能从国外回来投案自首,并积极退赔赃款,据此法院依法对其作出了减轻处罚。(通讯员 侯荣康 徐蓓丽 新民网 包文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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