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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歌房女服务员遭侮辱刺死两名男同事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9日07:50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早报烟台讯 一名20岁的小姑娘,因不堪男同事辱骂,一怒之下刺死两人。日前,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判处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赔偿两名受害人亲属19.75余万元。 阎某中专文化,烟台栖霞市人,原是烟台芝罘区某练歌房服务员。2007年6月29日,练歌房男服务生安某对其辱骂,阎某遂与其发生争吵并厮打起来,另一名男服务生许某将双方拉开。 阎某返回房间,拿出一把尖刀朝安某身上刺了一刀,许某见状持铁管击打阎某,阎某又持刀朝许某身上连刺数刀。经法医鉴定,安某、许某均系心脏破裂死亡。事后,阎某打电话报案自首。 法院认为,阎某的犯罪后果特别严重,本应严惩,但考虑到安某对引发本案负有一定的过错责任,阎某能主动报案,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烟台晚报》记者 白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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