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追求刺激发电子邮件勒索4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19日03:17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宋侠飞 记者 张宏岩)去年七月至今,哈尔滨市发生几起公共场所敲诈勒索案件,经调查均为“虚惊”。检察人员审理时发现,有几名犯罪嫌疑人因上网追求刺激而铸成大错。

  去年12月22日,哈尔滨市某大学两名教师发现其电子邮箱内均收到一封带有恐吓、勒索内容的邮件,要求校方支付400万元人民币,否则将引爆设在教学楼等位置的炸药。校方立即向警方报案,警方迅速立案调查,并对校园周边进行排查,没有检测到危险物品。3天后,两名教师的邮箱再次收到了恐吓邮件,对方要求将装钱的皮箱放在加满油的汽车后座上,汽车必须在规定时间停靠在学校正门,否则将引爆炸药。随后,警方在香坊区某网吧将正在上网的犯罪嫌疑人白某抓获。审讯时,白某交代他发恐吓邮件纯粹出于“无聊”,而邮件内容是模仿网上的一篇文章。不久前,25岁的白某被南岗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无独有偶,今年2月下旬,南岗区某大型连锁超市网站收到一封恐吓电子邮件,声称在该超市内安放了炸弹,向超市索要10万元人民币。超市工作人员向南岗警方报案,警方对邮件及留下的银行卡账户调查,第二天在宾县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抓获。经审讯,年仅23岁的杨某承认他在上网过程中“突发奇想,想弄点钱花”。恰巧他打开了这家超市的网站,于是就向超市网站发送了恐吓邮件。日前,杨某被南岗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传播虚假恐怖罪提起公诉。

  南岗检察院检察人员介绍说,这两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都是年轻的网民,尽管他们发送恐吓信息的目的是为了追求刺激,但他们的行为已形成犯罪,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希望青年网民能够引以为戒,切勿因一念之差铸成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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