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强奸盗窃被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2日01:33 东亚经贸新闻

  东亚讯(司国林 记者 王阳) 2008年2月8日下午,戴某在朋友开的诊所喝酒,直到21时许才离开。他出门看见一个单身女子,起了色心,掏出一把水果刀逼住女子,把女子带回诊所内强奸,还抢了一条金项链、一枚金戒指和一枚银戒指。事后戴某躺在床上睡着了,女子趁机逃走并报案。戴某落网后交代了自己强奸、盗窃等犯罪事实。近日,戴某因涉嫌强奸罪和盗窃罪被农安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戴某交代,他今年31岁,辽宁省丹东市人,曾因犯盗窃罪、脱逃罪,被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还曾犯抢劫罪,被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于2007年5月22日刑满释放。2008年1月10日晚,戴某在辽宁省本溪市歪头山铁矿福星汽车修理厂盗窃北京牌轻型越野车一辆,价值2.5万元,事后来到农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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