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人拘禁中介公司员工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31日01:27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刘杰)买房人通过中介订购房屋后,卖方迟迟不办理过户。买房人遂将中介公司经办人扣押,勒令其写下赔偿协议。近日,昌平法院因非法拘禁罪,判处买房人赵力涛、杨献英有期徒刑1年3个月。

  2005年,为帮河南籍同事杨献英买经济适用房,北京人赵力涛以自己名义和中介公司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位于天通苑的一套经济适用房。当时杨交了6万多元的房款,等待对方过户。然而一直到去年,房主还未找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杨献英得知,由于房价上涨,房主已借机将房子提价卖给其他人了。

  去年11月8日,赵力涛和杨献英找到中介公司。中介公司表示,可以帮他们追回已付房款,并赔偿1万元。赵、杨两人不同意,并将当时的经办人王先生强行带走,勒令其取款数千元,然后写下赔偿65万元的协议及还款计划。其间,因王先生不同意,双方多次发生肢体冲突,经鉴定王先生构成轻微伤。

  当晚7点,王先生被放回家,此时他已被“扣押”了10多个小时。其报警后,公安机关将赵、杨二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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