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误当入室窃贼遭他人非议3年(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2日15:58 新疆都市报
男子被误当入室窃贼遭他人非议3年(图)
女子指认入室盗窃犯有误

  -阅读提示

  凌晨,一位女子遭入室盗窃黑影袭击,在对方逃跑的时候,她发现黑影的背影很像自己知道的一个男人。于是,她到派出所报案了。

  这个男人接受了警方调查,但因为涉案证据不足回家了。尽管如此,因为真正的小偷没有被抓住,在人们的议论纷纷中,他和家人还是抬不起头做人。

  3年多过去了,真正的小偷被抓住了,这个男人证明了自己的清白,可知道审判结果后,他的生活却再也回不到原来的轨迹了……□文/记者 姜岚 通讯员 陈娜

  -案发

  凌晨 黑影入室袭击

  2004年11月21日晚,农六师五家渠垦区的一个小镇已经进入了沉睡之中。

  “已经这么晚了,怎么到现在还不回来啊?”晓白(化名)躺在床上等丈夫回家,门也没有锁好,就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22日凌晨5时左右,晓白在睡意朦胧之中,听到了床边有什么声音,她还以为是外出打麻将的丈夫回来了,也就没有太在意。

  突然,晓白感觉不对,她睁开眼睛一看,一个黑影站在床边,在床头柜里乱翻着,好像在找什么东西。

  “你是什么人?你在做什么?”晓白认为此人想对她图谋不轨,立即大声喊了起来。“黑影”听了她的叫喊,转身就想跑。

  晓白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冲上去和“黑影”厮打起来。“黑影”的头上套着长筒袜,晓白在惊慌的情况下,没有看清楚对方长什么样子。

  厮打了一阵,估计“黑影”担心晓白的叫喊声惊动周围的人,他把晓白猛地一下推开,在黑暗中扭身跑了出去。

  晓白在厮打中已经伤痕累累,夜色中她看着“黑影”逃窜的背影特别像袁飞(化名)。晓白顾不得受伤,赶紧打电话找丈夫一起到派出所报案,称本地的职工袁飞闯入家中欲对其实施强奸。

  报案 生活发生改变

  认出了入室盗窃并企图实施强奸者?晓白的报案,在这个只有几千人的小镇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

  说起晓白的容貌,在当地也是数一数二的。

  30岁出头的晓白,在镇上开了一家自己的小店,不仅人长得很漂亮,还能说会道,而且又勤快,把小店经营得有模有样,小两口的日子也过得甜甜蜜蜜。

  现年45岁的袁飞,父母那一代就从老家参加支边建设,后来在农六师五家渠安了家。他的父母一辈子老实本分,养育了几个儿女,在这里是出了名的好人。

  袁飞在当地生活了几十年,在这里工作,在这里成家,还有一份体面的工作,一直在机关上班。

  袁飞和妻子结婚十几年,感情一直很好,他们有一个儿子正在读高中,一家三口也是其乐融融。

  晓白和袁飞的生活原本没有交集,两人也没有来往,大家各自生活在自己的圈子里,各自过着自己的生活,顶多也就是知道在这个小镇上有着对方的存在。

  但是,2004年11月22日凌晨发生的案件,改变了两家人的生活。在接下来的3年多时间里,在人们的议论纷纷之中,他们的命运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调查

  证据不足 他无罪回家了

  办案警察在调查中了解到,袁飞在事发当晚确实不在家,他和一群朋友一起玩牌,直到22日凌晨3点才回家,他的牌友可以证明。随后,袁飞回家睡觉了,但他的家人也说不清他是几点回家的。

  从时间上来说,虽然袁飞并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当时所在的位置,但也没有其他确凿证据说明他去过晓白的家里。仅凭晓白的单方面证词,警方认为不足以判定案件是袁飞所为。

  因为证据不足,袁飞被解除了嫌疑,可是有关他涉嫌强奸未遂的流言蜚语还是传得沸沸扬扬。

  在这个小镇上,无论袁飞走到哪里,都有很多人用异样的眼光打量他,有的人甚至还在他的背后指指点点。熟悉的人,也经常凑过来询问究竟是怎么回事,袁飞只能不停地解释,说自己是冤枉的,关于这一点,警察已经为他证明了。

  “这日子没办法过了,单位的人都知道,而且还有人来问我,你让我在单位怎么抬头做人,再这样下去我们就离婚。”面对妻子的愤怒,袁飞无言以对。

  议论纷纷 他难抬头做人

  案发已经很长时间了,但因为一直没有抓住真正的涉案人,接受过警方调查的袁飞在当地就成了人们议论的话题,有人说他是被冤枉的,也有人说他可能就是作案人,但更多的人则是抱着怀疑的态度。

  原本袁飞的父母和街坊邻居的关系很好,也经常互相串门,可是如今他们连大门都不愿意迈出去,整天在家里唉声叹气,邻居也很少登门了。

  另一方面,袁飞所在单位的领导认为他不仅参与玩牌赌博,而且涉嫌强奸,影响不好,就把他从机关单位调到了市场做收费员。人们的议论更多了,大家都认为既然这件事和袁飞没有关系,那他的工作为什么被调换,这说明还是有问题。

  最让袁飞难以忍受的是,自己的儿子也看不起他。原本在儿子眼里,袁飞这个父亲很诚实,有责任心,做事有原则,是他最崇拜的人,自从这起案件发生后,孩子只想早点参加高考,离开这个让他窒息的家。

  时间转眼过去了3年多,但事情并没有完全淡出人们的视线。

  真相大白 他们对簿公堂

  2007年年初,五家渠垦区公安局抓住一个正在作案的小偷。据这名小偷交代,3年前他曾经潜入晓白的家进行偷盗,因为被发现了,他还与晓白发生了厮打,随后逃跑。

  真正的小偷抓住了,曾经的悬案真相大白,袁飞终于证明了自己的清白,但事情并没有因此结束。

  袁飞听说真正的小偷被抓住后,要求五家渠垦区公安局给他所在的单位出具一份证明,说明2004年11月22日另有其人潜入晓白家偷盗,并与晓白发生厮打。

  随后,袁飞将晓白告上法庭,认为晓白诬陷他涉嫌强奸在当地造成恶劣的影响,要求对方恢复他的名誉,同时索赔精神抚慰金4万元。

  2007年年底,五家渠垦区法院受理了这起名誉侵权案件。

  据本案主审法官介绍,这是当地第一起名誉侵权案件。被告晓白在2004年11月22日凌晨5时许遭受他人袭击,依法向公安机关指认袁飞,是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主观上并无侮辱、诽谤袁飞的故意,此事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但被告晓白在主观上并无过错,故驳回原告袁飞的诉讼请求。

  -律师观点

  为公安机关提供侦查对象不违法

  名誉权是指公民和法人对其应有的社会评价所享有的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保护自己的社会良好评价或改善、改变不好评价的权利和维护名誉权不受侵害的权利。

  侵害名誉权的主要违法行为包括:1.侮辱行为,包括口头、动作、文字侮辱和暴力侮辱,侮辱的事实可能是实际存在的;2.诽谤行为,诽谤的内容必须是虚假的,否则不构成诽谤;3.新闻报道的严重失实;4.评论严重不当。

  北京乾坤律师事务所乌鲁木齐分所田文刚律师认为,被告晓白的行为不构成名誉侵权。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的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田文刚律师说,本案中晓白给公安机关提供侦查怀疑对象的行为并不违法,其主观上也没有损害袁飞名誉的故意,由于记忆方面的问题,指认不准确的事情经常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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