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砸毁ATM盗窃未遂获刑7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3日17:22 新民网

  新民网讯 深夜砸毁某银行的ATM自动取款机,欲盗窃机内钱款,但尚未得手就被抓获。近日,松江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犯罪嫌疑人赵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7000元。

  2008年1月13日晚上,赵某约了几个老乡到大排档去喝酒聊天。直到凌晨3点,带着几分醉意的赵某独自骑车回暂住地。途经某银行时,银行外侧的ATM自动取款机引起了他的注意。赵某拿出随身携带的羊角锤,趁夜深无人,使劲砸向ATM机,想把里面的钱取出来。正当他砸机时,被联防队员发现,将其抓获。

  赵涛的行为造成ATM机损坏,物损9.54万元。同时,经银行核对,该机内有人民币16.41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银行钱款,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赵涛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但其系犯罪未遂,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通讯员 陆晓晴 新民网 戴颖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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