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银行行长涉嫌私分653万余元国有资产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4日01:13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王阳)中国工商银行石景山支行原行长张凤春涉嫌私分653万余元国有资产,被起诉到了市一中院。近日,与他一同被诉的还有该行资金业务部原经理张建建,他被控贪污、挪用公款、受贿及私分国有资产4项罪名,涉案金额高达2000余万元。

  案发前,57岁的张凤春是工行石景山支行的行长,47岁的张建建是其下属。

  检方指控称,1993年至2005年,张建建先后担任该行的计划科副科长、财会科科长及该行组建的国有公司北京市银泰贸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理等职务,并负责管理该行的账外资金,催收该行对外借款及管理银泰公司等事务。在此期间,张建建利用职务便利,先后贪污公款980万元。

  此外,在1996年至2000年期间,张建建擅自将银泰公司账户中的600万元公款,借给了现已病故的赵某,截止到案发时,该笔借款尚未归还;1993年至2001年期间,张建建还先后收受信贷客户南海市智达企业集团法定代表人潘某、南海市华龙发展建设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给予的人民币、港币等共折合人民币7万余元。

  至于该行行长张凤春,检方指控其于2000年7月间,伙同下属张建建,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以发奖金的名义,将该行账外资金653万余元,分发给了行内员工。

  检方认定,张建建已涉嫌构成贪污、挪用公款、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等4项罪名;张凤春则涉嫌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并建议法院追究两人的刑事责任。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城市对话改革30年 ·新浪城市同心联动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