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女孩提鞋时遭轧死续:肇事司机被刑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4日03:17 东方今报

  □记者 田震

  今报郑州讯 昨日,本报报道了郑州一名9岁女孩上学过马路时,被马路上的柏油粘掉鞋,蹲下提鞋时被一辆大货车轧死,司机不知去向。

  昨日,货车司机王某已被刑事拘留,受害者父母待在家中大哭不止,而对于备受质疑的道路质量问题以及养护责任,有关部门三缄其口。

  ●女孩父母哭昏多次无心索赔

  “妞她妈已经哭昏过去三次了。”昨日下午,受害女孩的二伯母刘女士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声音沙哑。

  刘女士介绍,女孩的父亲是柳林镇大河村的生产队队长,这段时间正碰上收割麦子,忙得团团转,女儿出事的消息让这个汉子一直捂着脸痛哭。而女孩的母亲哭昏几次,被送到医院抢救。

  刘女士表示,自从惨剧发生后,一大家子近20口人一直没吃饭,情绪失控,也没有心情去找有关部门讨要赔偿。

  跟在女孩身后三四米远的两名目击者证实,悲剧发生时,女孩正准备跑过杨金路,途中鞋子被粘掉,女孩蹲下身子准备提鞋时,被一辆突如其来的货车轧在右车轮下。据此,许多村民认为,惨剧的发生,除了货车原因外,还有道路原因。

  ●交通所许诺整修但认为路合格

  据村民介绍,这段冒油的杨金路是由柳林镇政府出资修建的。对此,记者电话采访了柳林镇政府交通所所长宋玉坤。

  宋玉坤说,杨金路长13.5公里,是2005年由金水区政府和柳林镇政府共同出资修建的。去年9月,该路路表的稀料油层出现裂缝,金水区交通局组织人力,在此处道路上洒柏油、铺石子。不料今年夏天,大量柏油“翻上来”,致使路面粘脚。“路的铺设标准没问题,就是过的车太多太重了。”宋玉坤说,道路是按照我国三级道路标准铺设,但由于连接新、老107国道,货车频繁通过,造成道路无法承受,加上天热,才导致路面冒油。

  对此,郑州市交通局一位人士分析说,早在2004年7月,国务院交通部就针对农村公路建设出台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可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出行需要,一条农村公路可视情况分段采用不同技术等级,交通部门应该考虑实际情况,分级铺设路面。

  而针对有关人士“挖开路面重新铺设沥青”的建议,宋玉坤表示,重新铺设耗资巨大,地方财政有限不可能重铺,他与金水区交通局协商,准备近日在路面上再铺上一层石子,阻止路面冒油。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金水区交通局。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工作人员说,这条路确实属于该局主管,但问及该路的养护责任归谁时,她回答说:“这块儿的负责人不在,我不知道。”问起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她不予理会。

  对此,郑州市交通局有关人士认为,修路一般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道路主管部门也有一定的养护监督责任。

  ●货车司机被刑事拘留

  昨日下午,记者从郑州市交警五大队获悉,肇事的货车司机王某昨日已经归案,因为涉及重大交通事故,王某已被刑事拘留。事故交警还在深入调查此事,对于事故责任的划分,有关民警表示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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