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组织同性恋卖淫获刑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4日15:23 新民晚报

  本报讯 (记者 袁玮 通讯员 梁志明) 一般人认为卖淫嫖娼只发生在异性之间,于是有人就想打“擦边球”,在养生会馆内招募男性向男性卖淫。日前,长宁区法院以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高义强有期徒刑5年,罚金4万元。在会馆内担任经理的李强及技师长的田晓峰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2万元及有期徒刑1年,罚金3000元。

  高义强是个同性恋者。去年7月,他开设一家所谓的养生会馆,又在互联网上建立了一个网站,通过网站向社会上介绍会馆提供同性服务的信息,以此招徕嫖客,并招募了10余名年轻的男性“技师”。其实质就是进行同性卖淫活动,通过收取押金、扣押身份证等方式控制卖淫者,并从卖淫者获取的收入中抽成牟利。

  高义强雇佣李强担任会馆经理,负责联络接待嫖客、收费记账、日常管理。另外又招募田晓峰担任“技师长”。经法院查明,去年9月至11月间,高义强先后组织男性卖淫者卖淫10余人次,非法牟利达4万余元。公安机关在接到举报以后,将会馆查封。案发后,高义强主动到案,交代了组织卖淫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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