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男子偷人骸骨被判囚禁半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5日02:59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特派香港记者 徐超)一名年轻男子涉嫌于2月在粉岭蝴蝶山触犯禁忌,在彭氏的金塔内偷人骸骨。该案件昨日于粉岭裁判法院判决。

  21岁被告叶国荣,承认今年2月在没有获得准许下,在粉岭蝴蝶山盗取人骨、被控移走人类遗骸等两项罪名,法官判其囚禁半年。而另一名女被告,因录口供前没有获得告知应有权利,被法官裁定撤消控告。

  裁判官在昨天判刑时说,被告是为金钱利益偷取人骨,案情严重,但考虑到被告没有案底,以及自首协助警方调查。又因被告偷取人骨,是希望换钱为母还赌债,所以判刑已作宽减。而案中的另一名17岁女被告彭康婷,裁判官认为警员录取口供前,没有清楚向她交代应有权利,故其控罪获撤消。

  该案发生于今年2月,两人在蝴蝶山某坟墓中盗取3具人类骸骨,而人骨物品为港人彭某的财产。案件中叶国荣为制饼师,而彭康婷则是一名中五学生。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城市对话改革30年 ·新浪城市同心联动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