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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销售仿真枪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获刑8年(图)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5日16:26 新民网
被查获的仿真枪 周顺良摄 新民网讯 6月5日,新民网记者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张鲲因利用网络非法销售仿真枪,被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同时,法院判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予以没收。 现年31岁的张鲲是上海一名无业人员,他从上家购入各类仿真枪支后加价进行销售。为扩大销售范围,张鲲建立网址为WWW.51GUN.CN网站用于发布销售仿真枪支的信息,并在网页上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以便和买家联络。 2007年7月20日,张鲲在送货途中被公安人员人赃俱获。公安人员在张鲲租借房查获仿真枪22支。经有关技术部门鉴定,这些仿真枪中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具有杀伤力。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鲲非法买卖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其行为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通讯员 吴艳燕 新民网 包文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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