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惠安县男子编造传播地震谣言被刑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8日10:30 泉州网

  本报讯 玩笑,千万别乱开。一旦玩笑开大了,触犯国家法律,是要受法律制裁的。6日,惠安一男子就因玩笑开过火了被刑事拘留。

  “5·12”四川汶川8级大地震给人类社会造成巨大的破坏,许多群众惧怕再次发生地震。然而,惠安一名男子为戏弄朋友,竟拿地震开玩笑,利用手机给一些朋友和熟人发送一条某月某日某时泉州地区将发生地震的虚假恐怖信息,引起了部分群众心理恐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5月27日晚,惠安县东岭镇大量移动手机用户接到一部13960××××35手机发出的信息:“尊敬的用户,中国 移动提醒您,5月28日早上2时左右可能会在泉州地区(发生)地震,3至5级,请转移到安全地方,详情请拨打27202×××。”

  接报后,泉州、惠安两级警方立即开展侦查。通过工作,警方发现散布这一虚假恐怖信息的系惠安县东岭镇某村的吴某红。6日,警方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吴某红。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吴某红对其在5月27日晚10时利用手机编写“泉州地区要发生地震”的虚假恐怖信息发送给20多名朋友,制造社会恐慌气氛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鉴于犯罪嫌疑人吴某红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1条第二款之规定,惠安警方以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对其刑事拘留,等待吴某红的将是法律的惩处。(陈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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