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师为敛赌资诈骗考生20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2日15:18 新疆都市报

  □记者 孙懿 通讯员 化豫

  都市报讯 “我当时所欠的赌资已经大大超出我的收入极限,所以明知这样没有好结果,却已经没有退路了。”6月11日,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席上,曾经是一名大学教师的李某这样说到。

  现年33岁的李某,被捕前是新疆某大学高职学院的教师。一次很偶然的机会,在棋牌室打牌的他认识了两个“朋友” ,两人约他一起“扎金花”,在开心的玩乐中,李某开始迷恋上了这种“来钱快”的游戏,并渐渐陷入这个赌博陷阱不能自拔。最后不仅赔光了工资、奖金,还赔上了妻子、孩子和家庭。为了偿还赌资,李某也曾做过买彩票一夜暴富的美梦。然而,钱很快就都打了水漂。

  后来,李某亲戚家的两个孩子高考没过分数线,就想让李某帮忙“走走后门”。李某一打听才知道,每年学校都有一些收到录取通知书但是没有去报到的学生,只要弄到录取通知书,找个学生冒名顶替一般都没什么问题。

  这时,李某突然有了通过这种办法敛财的念头。自此,他先后通过其姐夫秦某、老乡周某以及康某等人联系了他们的亲戚、老乡、同学,声称只要“给我钱,就能让孩子上本科”。但是到案发后,李某也没有为一名受骗人办理成功,而是将这些钱用来“翻本”和购买彩票了。

  然而,随着学校开学报名时间的一再逼近,很多被害人都多次询问李某“事情办的如何”。在这些人的追问下,李某开始还以各种理由推托,让他们“再等一等”;有些已经意识到上当受骗的人,声称要到学校去找他。看骗不下去了,李某只好先退还了一些人的8.5万元。在强大的压力下,李某实在走投无路了,就于2007年10月8日向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自首。据当时办案民警介绍,李某自首时身上只有200元。

  庭审时,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2月至8月间,李某以帮亲戚朋友的孩子上大学为名索取办事费,先后45次骗取他人现金205.2万元。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李某没有异议。

  在最后陈诉阶段,李某哽咽着说:“只要我活着,我就一定会努力挣钱还债,我会在里面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到父母和孩子的身边。”对于法院当庭做出的判处其15年的有期徒刑,他表示不会再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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