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旅馆难寻证据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1日01:29 金羊网-新快报
重返旅馆难寻证据
阿雷提供的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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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返旅馆难寻证据

  “那家龌龊的旅馆就是×兴旅店”

  “6月6日我就请了假,坐车到番禺去求证到底是不是那家旅馆。”阿雷说,在看片后,他先后两次到×兴旅店调查,“现在我百分之百地确定,偷拍我们做爱场面的那家龌龊的旅馆就是×兴旅店。”

  “房间里没有电视机的那家旅馆很快就被我否定了。”回忆起调查的情形,阿雷说,在×兴旅店,他将所见的场景和片中的场景及记忆中的对上了号。

  “那个50多岁的老板娘,3年前就是她领我们上楼开房的,是207房还是307房我记不得了,但是非此即彼。那个保安,3年前他就在……3年前我登记用的是假名‘朱北方’,这次我也是用这个假名,老板娘和3年前一样,没有向我索要身份证就登记开房了。”阿雷说,但是重返这里后他搜遍了房间,都没有发现偷拍设备。“或许是我不够专业,或许是旅店把设备拆除了,但总而言之,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我和老婆一定是在这里被偷拍的,错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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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还是那个保安

  “他很有兴趣想留下我的电话”

  阿雷告诉记者,他第二次去×兴旅店求证,与3年前曾见过的保安有过一番交涉。“我跟保安交谈,假装要买偷拍的录像,还指明要那种在旅馆房间里偷拍的,保安一听就很有兴趣,他没明说在旅馆能弄到,但是想留下我的电话。当时,旅馆的老板、一个中年男子,正躺在一旁睡觉,他坐起来问‘这是不是很赚钱’。”阿雷说,他考虑到这种交涉可能犯法,就没有再联络,但他记下了旅馆保安的电话号码。

  一名专业人士告诉记者,这段视频像素不高,应该是用廉价的针孔摄像头之类的偷拍仪器所摄,这类仪器直径以毫米计,不注意根本发现不了。隐蔽针孔摄像头之类的偷拍工具,往往只需要在墙体上凿开一个小洞,或用电视机的塑料外壳等物体做掩体就可以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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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受创想要报复

  “买两罐汽油夜里去把它点了”

  阿雷告诉记者,从6月6日至今,十来天过去了,他的精神受了重创,整个人陷入屈辱和绝望中。“我甚至想,为什么拍到的是老婆的脸,而不是我的脸。男人还好,但女人根本无法接受这样的事。我甚至庆幸,幸亏老婆没看到这片子。”阿雷说,“如果老婆看到了,绝对接受不了,我就怕导致家庭破裂。”

  “宿舍里看的片子多数来自网上,可能这片子已不知被多少人看过了!”阿雷说,他每天都会想到这件事,被折磨得几乎精神错乱。“觉得不安全,非常害怕,害怕别人知道,害怕妻子知道。”他找了公司的心理咨询师,但是没有多大帮助。“为了请假去番禺求证,我不得不将事情告诉厂里的领导,此外除了告诉你们(记者),就没有人知道这件事情了,我的舍友、朋友都不知道,我一说出去就会再也抬不起头了。”

  “我认真考虑过,买两罐汽油,夜里去,把它点了。哪怕是采用最残忍的手段,我也恨不得让这旅店在世界上消失。”阿雷告诉记者,在找到罪魁祸首后,他心中一度想报复,但怕殃及无辜,他最终放弃了烧店的打算。

  “或许警方能根据片子上的画面确认地点,但是毕竟是3年前的了,而且我一个打工仔,也不敢轻易在当地报警。即便我的冤屈不能伸张,也希望用我的遭遇提醒所有人,住旅馆时一定要小心中招。”阿雷说,现在他苦于找不到具体的证据,而自己又是打工仔,不知道如何通过正当的手段惩罚罪魁祸首。

  律师呼吁完善法律

  “偷拍者侵害当事人的隐私权”

  前天,记者就阿雷的遭遇采访了省人大代表、广东知名律师朱列玉。朱律师极为震惊,他说:“这种现象太令人不安和恐怖了,希望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高度重视!”

  朱律师称,在此事件中,偷拍者、传播网站都明显违法,而与此相关的旅店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偷拍者侵害了当事人的隐私权,而网站则构成了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罪”。对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朱律师表示,伴随着隐蔽拍摄、监控拍摄的普及及其技术的不断进步,这类现象越来越泛滥。“就算是人赃并获,但现行的法律却多仅仅进行罚款处罚,而且数额不大,这就大大降低了违法者的违法成本”。

  朱律师表示,如今在我们生活的公共环境中,大量的监控设备无处不在,“但是这些监控设备的安装、使用及影像的监管却没有法律进行规范,这也给公民的隐私权造成了很大威胁”。朱律师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注:偷拍阿雷夫妇的“元凶”到底是什么人?阿雷将如何维护被侵犯的权益?对此,本报将予以跟进,敬请读者垂注,南方电视台《今日一线》今晚亦有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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