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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殴打抢劫女中学生10元获刑2年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2日09:28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柯美学 通讯员洪宣)一大学生因抢劫10元钱,被判了两年徒刑,洪山区法院近日审理了这起令人痛惜的抢劫案。 21岁的陈强是湖北松滋人,武汉某高校06级学生。陈强在校期间迷恋网络游戏,常在网吧留宿,每月的生活费根本不够花销。 去年12月,陈强在卓刀泉中学门口拦住中学生刘琴,用手机拍下刘的面部照片,并将自己的银行卡账号写在纸条上,威胁刘琴往指定账号汇钱。 刘琴不敢报警,也不敢将此事告诉家长。12月11日早7时,刘琴上学路过卓刀泉公园门口,被陈强强行拉进公园,进行殴打,陈强还抢走了她的10元午餐费。刘琴的父亲知道后,当天报警。 今年1月8日,陈强被警方抓获,随后批准逮捕。(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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