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总合同诈骗250万用于赌博获刑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2日01:40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记者 江荣义 通讯员 周赞马

  本报讯 厦门一公司老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将向他人收取的250多万元货款用于赌博。近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付某波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万元。

  付某波是四川省仪陇县人,今年27岁。2006年1月,付某波个人出资注册成立厦门市鑫欣发商贸有限公司。2006年8月,付某波开始参与非法赌博活动,因赌博欠下巨额赌债,陆续将向多家单位和个人租赁来的钢管、扣件变卖给他人,所得款项作为赌资,或直接将收取他人预付买材料的款项用于赌博,共非法占有2名被害人和8家被害单位交付的935950元货款,以及价值1211481元的钢管和价值385420元的扣件,无力归还后逃匿,于去年5月3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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