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警女记者被判拘役上诉被驳回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3日00:21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武新)外地电视台女记者陈林(化名)原本是要举报西单地区违法停车问题,却因不满民警执法,与民警发生冲突。一审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陈林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陈林不服,提起上诉。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法院审理查明,陈林于去年8月5日10时17分许,在西城区西单时代广场南门前,为举报违法停车问题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西长安街派出所民警黄某等人接警后赶到现场,黄某告知陈林违法停车查处属交通队管辖,并将现场情况反馈西长安街派出所指挥中心。而陈林执意认为黄某的执法行为属于“不作为”,并对黄某进行指责、辱骂,进而对黄某抡打、抓挠,在西长安街派出所其他民警到现场对陈林依法传唤并将其强行带离现场时,陈林用脚蹬踹黄某,造成民警黄某右大腿软组织挫伤皮下淤血、表皮破损。

  今年5月,西城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陈林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宣判后,陈林不服,提出上诉。陈林说当她被强行带上警车时,黄某用手打了她的头部。

  市一中院认为,陈某所提民警黄某用手打其头部的上诉理由,缺乏证据证明。陈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维持了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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