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因车内起火锁住中控 乘客被烧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4日09:37 新京报
出租车司机因车内起火锁住中控乘客被烧死
  昨日,的哥程某在法庭上受审。其被控在出租车起火时,锁上中控离开,致一乘客被烧死。本报记者韩萌 摄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吕佳瑜

  本报讯 昨日上午,35岁的的哥程某在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受审。他被控在出租车起火时,锁上中控离开,致乘客张某被烧死。在两小时的庭审中,程某说的最多的是“我没想那么多”。

  车行途中突然起火

  2006年12月4日凌晨3时左右,程某在朝内遇到张某打车。

  程某回忆,坐在副驾驶的张某身上有轻微酒气,神志清楚。其上车后并未告知目的地,车行至朝外时,张某才开口说去马连洼。当车辆行驶到朝阳区蓝岛大厦附近时,程透过防护网发现副驾驶起火。他将车停下,下车锁上中控并打电话报警。

  程某的说法和公诉机关的调查一致:事发时,程某下车锁上中控,先后拨打了3个报警电话。头两次拨打110后,程某发现车内火势变大,随即又打了119。

  消防认定起火为人为

  “发现火大了,我就傻了。经路人提醒,拿了灭火器灭火,但是那会儿已经控制不住了。”程某说,他拨打119后,张某自己拉开副驾驶车门,从车内下来,“看他往前蹦了几下,就趴下了。”

  消防员的证词显示,到达现场时,张某尸体躺在车外,已经烧焦。朝阳消防支队认定,此次事故为人为明火所致,起火点在副驾驶位置,但并未发现可疑的助燃剂。

  的哥对死者家属致歉

  对于被指控犯过失致人死亡罪,程某表示认可。

  程某的辩护人认为,消防机关的认定说明,被害人张某在此事件中有重大过错。如果没有张某点火事件的发生,此案也不会发生。根据程某所开的伊兰特汽车设计,程某锁上中控,乘客仍能从车内把门打开,所以,其锁门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没有直接关系。

  庭审结束前,程某表示,他愿意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但目前并没有偿还能力。同时,他对被害人家属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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