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监管者疏于巡查致5人下井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5日02:18 华龙网-重庆晚报

  本报讯 煤矿监管责任人黄建春,为了送女儿回家,疏于监管,致私自下矿采煤的5人中毒死亡。近日,奉节县法院认为他构成玩忽职守罪,对其判刑3年,缓刑5年。

  据介绍,2006年3月8日,奉节县汾河镇人民政府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关闭了大兴煤矿等22个不合格煤矿。同年3月13日,汾河镇人巴政府落实了22个关闭煤矿的监管责任人,黄建春是其中之一,具体负责大兴煤矿等6个关闭煤矿的监管工作。汾河镇政府要求责任人每日必须到关闭矿实行巡查,因其他工作不能亲自到位的,也要在电话上与煤矿业主联系,强调关闭要求。

  次月1日上午,黄建春在没有请假的情况下,送女儿回老家。他没有按规定巡查,也没有与煤矿主井业主姜春权等进行电话联系,强调关闭要求。当日上午10时许,大兴煤矿风井业主姜春斗与儿子姜联平,带领5名工人擅自启封下井生产,因井下通风不畅,其中5人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记者 莫雪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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