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妇砍死两名熟睡中儿童一审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6日00:14 新安晚报

  本报讯 2007年9月13日,本报刊登《姐弟俩清晨家中遇害》一文,报道了阜阳市两名儿童在家中熟睡时被村妇李某用菜刀杀害。近日,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李某死刑。

  2007年9月12日,阜阳市颍州区三合镇4岁的小雨(化名)和8岁的小晴(化名)在家中熟睡之时被人杀害。案件发生后,阜阳警方经过调查发现,三合镇村民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将其抓获归案。经查,自2006年开始,李某一直与受害姐弟的家人不和,遂起意报复杀人。

  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李某因邻里纠纷生出报复之念,持菜刀将两人砍死,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一审依法判处李某死刑。

  (石中原 本报记者 王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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