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称错把他人当小偷将其撞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9日02:04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记者 林小明 通讯员 张康安

  本报讯 昨天,因涉嫌故意杀人,急救车司机郑育林被晋江警方变更罪名提请晋江市检察院批捕。对于驾驶急救车撞翻摩托致人一死一伤,郑育林的解释是,他误认为死者苏某是几个月前在公交车上偷他手机的窃贼,双方发生争吵斗殴,才导致悲剧。

  罪名为何改为

  涉嫌故意杀人?

  此前,晋江警方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拘留郑育林。

  记者昨晚从晋江市检察院获悉,事发当日(7月1日)凌晨2时许,当时摩托车驾驶者古某先是靠右走,后来左拐变成逆行,而急救车司机郑育林也跟着左拐弯变成逆行,右前灯撞上摩托车的左后灯;根据摩托车驾驶者古某的说法,他本来要减速停车,但坐在后面的苏某一直叫“赶紧开车”。警方据此推测,并根据现场目击者取证,认定肇事司机涉嫌故意杀人。

  司机承认酒后驾车

  错把死者当小偷?

  据郑育林向警方交代,6月30日晚,晋江妇幼保健院保健科的黄某有同学来访,顺便约请他一起喝酒。他开着车牌号为闽CH1838的急救车,载着医院护士陈某一起赴约。4人一直喝到次日凌晨零时50分许。

  护士陈某家住陈村社区,郑育林开着急救车送她回家。送完后,他拉响警笛、开着警灯返回医院。

  郑育林说,他刚开出没多远,就看到石利路一家通讯店旁停着一辆摩托车,车后座的乘客似曾相识,他突然想到,这个人很像几个月前在一辆公交车上偷他手机的男子。

  他下车后,将坐在摩托车后座的男子(即死者苏某)拖下车,连续推了他几下。争执后,他开车撞向苏某。

  事后,他驾车逃离现场,将车开到泉州市少林路一家机动车维修店维修,并向领导谎称自己开车去保修。

  死者家属透露

  已获赔10多万

  昨天下午,记者再次来到晋江市医院,伤者古某外伤基本痊愈,但骨伤尚需住院治疗。古某的儿子称,他父亲住院的医药费由晋江市妇幼保健院垫付,院方也表示赔偿等其他问题,需等交警的事故鉴定结论出来后,再进行协商。

  死者的赔偿问题有较大进展。据死者亲属介绍,晋江市妇幼保健院代替肇事司机郑育林赔偿死者家属20多万元。昨天下午,已先收到10多万赔偿款,剩余款项等死者火化后,保健院再行支付。

  昨晚10时多,记者致电晋江市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李其彪核实时,他说不知道,要记者问医院法律顾问,但又拒绝透露法律顾问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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