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团伙暴力手段替人收帐赚取“出警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9日05:12 大河网
涉黑团伙暴力手段替人收帐赚取“出警费”
新密“收账帮”涉黑案24人登封受审商报记者。丁洁/摄

  ■商报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景跃红  杨军

  代人收账、替人“消灾”。每次接到这样的“任务”,韩超峰总会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不论最终结果如何,也不管是否需要动手,临走时,总会有人给他100元“出警费”。

  韩超峰,29岁,新密人,是当地一个半松散型“收账帮”的马仔。

  昨日,在登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与“老大”郭树群、岳国明一样,因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韩超峰被押上了法庭。

  ■ 背景

  24人团伙被称为“收账帮”

  韩超峰至今不承认他参加了黑社会。他一直辩称,每次去给朋友帮忙,只不过是为了赚取那100块钱的“出警费”。

  与他的口径一致,“老大”郭树群、岳国明也否认自己曾组织、领导、参加过黑社会性质组织,更谈不上犯罪。但背地里,当地群众称他们为“收账帮”。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2006年11月至2007年8月,被告人郭树群、岳国明先后网罗被告人王国豪、李国锋、徐亚等人为骨干,纠集被告人李保锋、韩超峰等人为成员,逐步形成以被告人郭树群、岳国明二人为首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该组织多次受雇他人充当打手、插手矿群和民事纠纷、强索债务,以此收取数额不等的费用。在新密区域内,遭受该涉黑组织伤害的人多达41名。

  起诉书还说,先后有组织地作案27起:寻衅滋事16起、聚众斗殴1起、敲诈勒索2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4起、非法拘禁1起、故意毁坏财物2起等,致伤10余人,非法获利10余万元。

  ■ 内场

  自称每次收百元“出警费”

  对于检察院指控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相关被告全部予以否认。而多数被告都提到了一个情节:每次出去帮忙,为的就是那100块钱“出警费”。

  什么是“出警费”?与110出警是否一样、有何区别?“收账帮”的“二把手”,今年29岁的南阳人岳国明说,“就是去(帮忙打架)后领100块钱,与110不一样”,但都很快,有时候几分钟内就能聚几十人。

  而起诉书则显示,该组织其中一成员王国豪,伙同另外两人,至河北邢台,索要欠款100余万元。最终,债未能讨来,将邢台康达公司用电处处长张宝祥骗至开封,用毛巾捂死。

  人大代表等旁听席打分

  2008年6月11日,受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收账帮”涉黑案异地管辖,交给登封市人民法院审判。

  昨日上午8时30分,该案在登封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担任审判长的是该院院长赵永纯,刑事庭庭长屈河旺、少年法庭庭长张建海担任审判员,三人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

  除此之外,为保证该案审理的公开与公正,登封市人民法院还邀请了媒体、人大、政协等单位人员参加旁听,在庭审结束后,现场为合议庭打分、评判。

  截至发稿时,记者了解到,整个庭审活动至晚上11时左右结束,不会当庭判决。

  ■ 外场

  100多名民警压阵

  昨日的庭审现场,100多名民警出现在庭审现场及法院周围。登封市人民法院38名法警全部到岗,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动了52名法警,登封市公安局出警50名。登封市消防队派来一辆消防车和10名消防员。

  为预防突发病情,登封市120指挥中心还派来一辆救护车、2名医护人员。

  景跃红说,100多名民警压阵,如此规模的庭审,近年来郑州市法院系统极为少见。

  花甲老人一早起床来看儿子

  花白的头发、如树皮一样的脸,上身穿着一件褪色的军用长袖,一直趴在前排的椅背上眯着眼瞅。今年63岁的韩扑楞,是和老伴一起来看儿子韩超峰的。

  “韩超峰排名第19,”韩扑楞的老伴说,“自从3天前接到(开庭)通知后,他已经3天没咋吃饭了。”昨日早上5点钟,他们就起床了,从新密市杨台村出发,转了3趟车,于8点钟赶到了法庭。

  “(韩超峰)在家很听话,以前在耐火厂打工,每个月都把工资交给我”,韩扑楞的老伴说,韩超峰出事前,他们的心愿就是,攒点钱,给韩超峰娶个媳妇。

  “我想把他跺死”,被公安机关抓获后3天,韩扑楞曾在公安机关远远地看到过儿子一次。那天,儿子给他跪下了,发出撕心裂肺的喊声“我错了”!(来源: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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