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纸箱内玩耍被轧死续:司机获刑5年判赔3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5日02:35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张太凌 通讯员谭彬彬)开车轧过纸箱,导致在纸箱内玩耍的两名男童死亡,近日,货车司机周某被大兴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被判处赔偿两被害人父母共计35万余元。

  就为何不定其交通肇事罪,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昨表示,周某不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

  去年9月9日下午3时许,周某受公司指派驾驶货车运送一批木料,在返程途中驶进一家水泥厂的院落内,准备去看水泥方砖,因一时疏忽大意,没有注意到路旁纸箱内正在玩耍的两名幼童,将他们轧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07年9月17日,周某被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同时,两被害人的父母分别向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周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赔偿被害人的父母共计35万余元。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介绍,法律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周某行驶的水泥厂院内的路段不属于公共交通管理法规范围内,因为他疏忽大意,从而造成两被害人被轧伤致死的严重后果,不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因此不应定交通肇事罪,而应定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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