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主任打白条骗居民近亿元被判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1日02:00 长江商报

  本报讯(记者 邓辉 实习生 姜雨涵)原汉口凌云社区居委会主任王素华伙同原湖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员工李军,打着“省国投”的名义伪造文件和印章,以高息回报诱惑居民,在凌云社区非法集资累计金额9982万余元。昨日记者了解到,王素华因犯集资诈骗罪,被江汉区人民法院判处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万元。李军也因集资诈骗罪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刑罚。

  非法集资9982万

  李军今年41岁,是原湖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员工。为完成公司业务,招揽客户“ 筹集资金”,1993年,李军经人介绍认识了汉口凌云社区居委会主任——60 岁的王素华。王素华以年利息10%至20%为诱饵,上门说服社区居民存款,然后将钱转交李军。

  李军则将融资款集中交给“省国投”,再由“省国投”开具一张大存单交由王素华保管。王素华则给每位融资居民打张白条,并加盖居委会的公章。

  1995年,国家开始禁止高息融资,“省国投”新领导将李军负责吸收的700余万元存款全部退还,让其发放给居民。然而,李军却将此款拦截,投入股市和期货行业,并亏损。

  法院查明,李军在未经湖北国投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伙同王素华私自伪造公司文件和印章,向社区居民杨某等220余户居民非法集资,后将盖有“华信基金”印章的白条2702张作为“凭证”,交付给居民,累计金额9982万余元。2005年6月,李军被抓获,2006年1月,王素华落网。

  据了解,案发后仍有2722万元赃款未追回。知情人士透露,这笔钱除被王素华、李军两人挥霍及支付本息外,另一部分赃款下落不明。王素华、李军两人相互推诿,均称其余赃款在对方那里。

  居委会主任一审被判5年

  江汉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王素华辩称,她不知高息揽存是违法行为,主观上没有非法获利的意图,客观上也未获取好处费。此外,王素华还说,她自己和亲属均受了蒙蔽,存入了数百万元的钱,她狡辩“我也是受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王素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牟利为目的,采取支付高息的方式,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日前,江汉区人民法院一审对王素华判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

  220户居民血本无归

  因2722 万元不能兑付,使得220户受害居民血本无归。70多岁的彭爹爹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全家人将仅有的10余万积蓄存入王素华处,“前年我老伴得了癌症,找到王素华希望能够提取5万元做手术,但是她说一分钱也取不出来了。我老伴不幸去世,我被她害惨了啊。”

  社区居民还告诉记者,也有居民将抚恤金、养老金和卖房子的钱都“存在了王素华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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