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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驾车撞人将其拖行1800米致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0日02:29  华龙网-重庆晚报

  本报讯 驾车撞上行人后,不但不停车查看,还将其拖行1800米,致行人当场死亡,司机弃车逃逸。昨日,九龙坡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涉嫌交通肇事的司机罗某,辩称自己逃逸是因为没钱赔偿。

  检察机关指控,去年6月1日晚11时左右,长寿区人罗某酒后驾驶四轮农用车,向兰花小区方向行驶。在二郎立交桥下,该车撞上一个正过人行横道的行人。罗某明知撞了人,却没有下车查看,而是开车继续前行。在凤鸣山附近一弯道处,因车辆发生侧翻,被挂在车辆底盘上拖行了1800米的行人才从底盘上掉下,当场死亡。罗某搭乘出租车逃逸。今年4月22日,民警在垫江一家水泥厂的职工宿舍内,将罗某捉获。检察机关认为,罗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罗某没有提出异议。但他在法庭上辩称,事发当时自己的小孩刚出生,还没有满月,家庭非常困难,根本拿不出钱来赔偿。

  “经济困难绝对不是逃避法律责任的理由!”检察官激动地说,撞人后不停车查看,已经犯下错误,拖行1800米后又弃车逃逸更是错上加错。如果罗某当时停车救人,或许不会酿成悲剧。检察官的一番话,说得罗某不停点头称“是”。

  昨日,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记者 王明 实习生 谢威利 叶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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