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12岁女孩遭继父强奸后隐忍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5日01:36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记者 林小明

  核心提示

  要不是母亲报警,今年15岁的四川少女小美(化名)不会揭露3年前继父强奸她的兽行,她甚至可能就这样一直隐忍下去。

  她为什么要这样做?直到经办民警收到她写来的一封信,才道出隐情:“我发誓,要照顾好弟弟,给他一个完整的家,一个美丽的童年回忆。”

  昨天,晋江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小美的继父、四川人周某安,有期徒刑7年。法院认为,周某安违背伦理道德,奸淫未满14周岁的继女,且拒不认罪,应从重处罚。

  母亲撞破不堪一幕

  今年3月3日下午,四川女子孙某带着一名女孩,走进龙湖派出所。

  “我丈夫强奸了女儿。”孙某的话,让民警大吃一惊。

  孙某详细介绍了事情的经过。

  她的丈夫叫周某安,今年43岁,四川达县人。女儿叫小美,今年15岁(1993年2月出生),在上中学。2000年,她带着7岁多的女儿改嫁周某安。次年,两人生了一个儿子。

  2005年6月11日早上7点,孙某买完菜回到在龙湖的租房。然而,当她推开门时,却看到让她震惊的一幕:女儿赤裸着躺在床上,一旁丈夫正准备拉裤链。

  “你这个畜生,你不是人。”孙某冲进厨房,操起菜刀准备砍丈夫。但周某安“扑通”跪倒在地,哀求妻子原谅,承诺以后再也不敢了。此后,夫妻吵架成家常便饭。

  去年6月,夫妻俩最终因感情不和离婚,一对子女归孙某,双方约定周某安不能再接近两个孩子。今年3月2日,周某安偷偷给儿子买了辆儿童自行车。孙某知道后去找周某安算账,不想却被打伤。孙某一气之下跑到龙湖派出所。

  继父落网女儿沉默

  3月4日,周某安在租房内落网。

  面对审讯,周某安称,从2005年3月到2006年9月,他与小美发生多次性关系。但女儿是自愿的,他并未使用暴力,之所以会这么做,是因为孙某对他不好,两人很少过夫妻生活。

  周某安交代,2005年3月下旬一天晚上7点左右,孙某上夜班,他和小美在房间里看电视,电视剧里出现一些亲昵的镜头,他就和女儿按剧中进行演示,最后,他和女儿发生了性关系。

  就在龙湖警方对此事询问小美时,她始终将脑袋埋在桌子后面,要么沉默不语,要么摇头示意,什么都不肯说。

  一封信道出隐情

  直到3月28日,小美写给经办民警的一封信,才道出事情背后的原因:

  很小时候,在四川老家,妈妈就带着我嫁给了父亲。一开始,我很抵制,不肯叫他“爸爸”。我开始上学读书时,经常被男生欺负,父亲便拿钱给班上的一名男生,让他保护我,我当时第一次体会到感动原来这么美丽。后来,有次考试,我的语文只考了20多分,父亲动手打了我,但我并不恨他,反倒觉得后爸是爱我的。可能就从那时候开始,我开口叫他“爸爸”了。

  事情总不能如愿。10岁那年,我跟着父母来到晋江打工。有一天,妈妈、弟弟和我为了省点钱,特意跑到厂里打电话,但回来路上,我们三人被一辆摩托车给撞了,弟弟的眼睛和下巴都被撞坏了。为这事,妈妈一直怪我。从那以后,妈妈和爸爸两人常吵架。我认为,这都是因为那起车祸,都是因为我没照顾好弟弟,我发誓以后一定要照顾好弟弟,让他有一个完整的家,并尽自己全力满足弟弟的所有要求。我总希望,妈妈能少点唠叨,爸爸能多关心妈妈和这个家,幻想有一天,一家四人能手拉着手到公园散步。一个完整的家才能给弟弟一个美丽的童年,长大后能有一个美丽的回忆。(注:有删节)


不支持 Flash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更多关于 强奸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