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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于扬通讯员胡晓瑜
本报周口讯 装扮成采购员以购货为由来到厂区踩点,然后深夜进入仓库,盗走400公斤假发。记者昨日从太康县法院获悉,被告人黄某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6年,被告人李某、杨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去年7月3日,禹州人黄某与许昌市魏都区的李某、杨某,预谋到太康县常营镇的美亚发制品有限公司盗窃假发。他们以采购员的身份来到美亚发制品有限公司,让工作人员领着进入厂区仓库查看货物。第二天晚上,黄某、李某和杨某三人伙同霍某、杨某某等四人(另案处理)驾车来到美亚发制品有限公司,将该假发厂仓库内存放的400公斤假发盗走,经鉴定,被盗假发价值4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