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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主任撞死交警获刑2年 检察院抗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2日03:30  华龙网-重庆晚报

  本报讯 协信驾校南坪培训部主任张小莹撞死交警一案(本报多次报道)再掀波澜——昨天记者获悉,南岸区检察院于上周五向市五中院提起抗诉,认为一审法院判轻了。

  今年4月23日20时许,张小莹和学员为了庆祝当天考试成功,又是吃火锅,又是到歌城唱歌,并喝了很多酒。随后,他开了一辆未经年审的小货车,从南坪前往巴南区八公里加气站加气。当车开到渝南大道你家我佳家具商场门前路口(交警总队旁)时,撞上了正在执行“渝安行动”的交警,造成值班支队长死亡,另3名交警和协勤受伤。

  法院一审认为,张小莹认罪态度较好,并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检方却认为,给受害者家属的70万元赔偿并不是张小莹出的,而是协信驾校代为赔偿,这并没有体现出他的真诚道歉和忏悔,不能认定为认罪态度好。另外,张小莹晚上不开车前大灯,借路灯光线行驶,才造成恶性事故;车辆没有年审;张小莹当天酒精含量达到165毫克/100毫升等。身为驾校管理人员,犯下如此大忌,应当认定为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法院判刑2年过轻,判刑3年比较恰当。

  记者 罗彬 实习生 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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